他敢於接手重大刑案 但爲鄭捷辯護...他哽咽坦承後悔了

圖文/鏡週刊

黃致豪沒見過親生母親。1歲時,他被寄養在親戚家中,10歲才與父親、繼母同住,然而親子關係疏離,國中遭到霸凌,成長過程中的孤獨、憤怒、悲傷,讓他成爲個性反叛的律師

他敢於接手震驚臺灣社會的重大刑案鄭捷龔重安王景玉,個個罪證確鑿、衆人皆曰可殺。爲這些人辯護,讓黃致豪也像個犯罪者,有人認爲他藉此賺取名利,然而名是臭名,利也沒有,只有壓力言語攻擊。

他無意爲這些人脫罪,而是想在審理過程中,爬梳犯罪的成因。只因爲自己的人生,曾經有那麼一刻,也可能成爲殺人兇手

聊到成長過程,黃致豪冰冷的臉孔,突然熱了起來,「我曾經有一度,帶刀,放在書包裡面,想要,嘖……」國中時候他被霸凌,「可能我講話討人厭吧。」霸凌他的同學成績都很優秀,其中一人還是老師的孩子,枯燥充滿體罰的學校,欺負黃致豪是一種樂趣。於是,他的桌子被打翻,抽屜的東西、課本不見,甚至有一次放學,他發現腳踏車輪胎被刺破,坐墊被割開。「你會憤恨到了極點,你會帶刀,覺得說,下一次,我們就一起處理這個事情。」

【無意幫兇手脫罪,但是…】

初次見面,隔着事務所玻璃門,我禮貌性點頭,而黃致豪冷冷迴應,「進來吧,沒有人會對我這麼禮貌。」46歲的黃致豪,是臺北捷運隨機殺人案兇手鄭捷的辯護律師。近6年多件震驚臺灣社會的刑案,如:北投文化國小隨機殺人案(龔重安)、內湖燈泡隨機殺人案(王景玉),包括今年發生的華山分屍案陳伯謙),他都擔任被告的辯護律師。

爲罪證確鑿的殺人兇手辯護,彷彿也成了犯罪者。我們架好攝影機,拉椅子坐他面前,採訪,就變成審問。他似乎感覺這像在錄口供,問我們採訪後,能否幫忙拍幾張照片讓他留存?「朋友都說我的照片很像殺人犯。」他苦笑。這是我們第三次與他見面,一向對記者不友善的他,因爲彼此漸漸熟悉,所以態度溫和多了。

他無意幫這些人脫罪。「我覺得不管什麼樣的人,都有義務、權利,在司法這一條處理的線上,最後一次再被看到他完整的脈絡身影。」他以邪惡的大樹比喻,「他的根是深深地在過去的土壤里長出來,而你要完整評價他,必須完整知道脈絡。」願意接手爭議的重大刑案,「一部分當然是爲了被告在法律上的最佳利益。」「另外一部分,我覺得是爲了滿足我個人探索的好奇心,我想知道爲什麼?」

接任這些案件,幾乎都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派案,原因很單純:「找不到人。」法扶基金會的周德彥主任說:「我們都是用拜託的,這些重大刑案社會觀感不佳,有些律師太忙,或者有來自家庭的壓力、不願面對媒體,因此接手意願不高。爲死刑犯辯護,需要很強的辯護能力,不可能讓律師主動接案。」

第一次擔任重大刑案被告的辯護律師,是鄭捷的臺北捷運隨機殺人案。他記得是在生日的前幾天接到法扶基金會的電話,詢問意願。那時他在司改會開課,談律師接案的倫理道德,有學生聽了不服,嗆他滿口道德倫理,問如果是鄭捷,他會接嗎?「我說如果來的話,我一定會接下來。人生就是很鐵齒,後來就真的找到我這邊來。」

對於找他幫忙的刑案,他從不拒絕。「不管別人怎麼想,我會覺得我是夠格的律師,我對這個職業有一點執迷,我心中定義的律師,是賺錢很重要,要養家活口,但我需要一點點的反叛成分,讓我自己可以每天提醒自己:『幹!你是一個律師!』」

【後悔接了鄭捷案,因爲…】

雖然每次打開卷宗,心情是複雜的,他對種種惡行憤怒,也悲傷。他談起鄭捷案,「其實很後悔接這個案子,不是因爲案件本身,是因爲我看到的第一張受害者照片,他也是一個爸爸。」聊到這邊,他停頓哽咽,眼眶泛淚,「然後這個爸爸留下一個太太、二個小孩。」

1972年出生於高雄美國紐約大學心理/政治雙學士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臺灣大學心理學研究所博士班、2016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

曾擔任以下刑事案被告辯護律師(依案發年分)

更多鏡週刊報導【死刑辯護人番外篇】被辯護的死刑犯們(上)【死刑辯護人番外篇】被辯護的死刑犯們(下)【死刑辯護人番外篇】另一種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