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會10/1改制…陳吉仲挨批欺壓農民 農委會:絕非沒收資產
▲「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由桃園農田水利會會長黃金春擔任召集人。(圖/桃園農田水利會提供)
全國各農田水利會預計10月1日起改制,民進黨前中常委、現任桃園農田水利會會長黃金春將在5月29日號召多個水利會成立「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並痛批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欺壓農民。農委會今(20日)表示,專款會專用在農田水利事業,不會沒收資產。
黃金春重砲抨擊陳吉仲並不是要輔導農民,水利會改制是欺壓農民,陳吉仲是民進黨執政的少數既得利益者,而臺灣農田水利會是一個被出賣的農民組織。前臺南縣長蘇煥智指出,農田水利會爲公法人,不能透過修法就讓它消失,此舉無疑是剝奪150萬名會員的選舉權,這不是改制,根本就是沒收。
▲農委會表示,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維持水利會資產使用性質,絕非沒收資產。(圖/記者許展溢攝)
農委會表示,農田水利會改制是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第3項規定,依法擬訂農田水利法(草案)以規範有關農田水利會之改制及其資產處理、職員工作權益保障等事項。該法案規定成立作業基金,下設17個分基金,分別承受17個農田水利會之資產,並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他機關若有需使用基金土地,須辦理有償撥用,資產處分收益留存基金,不用繳庫,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維持水利會資產使用性質,絕非沒收資產。
農委會指出,農田水利會自日治時期之水利組合演進而來,公法人資產性質本屬公有財產之一環,改制後,財產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並無侵佔民產。針對水利會改制遭質疑是開民主倒車,農委會解釋,水利會爲秉承政府推行農田水利事業爲宗旨之公法人,會員監督水利會會務與經費支用狀況,並依繳費高低享受不同灌溉排水利益,與政府機關行政及立法分權而治的概念不同。
▲黃金春抨擊陳吉仲欺壓農民。(圖/黃金春提供)
農委會說明,農田水利法草案通過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成立農田水利署,農田水利署下設17個分署。該法規定原水利會人員將適用原人事管理規則,確保其職等、升遷等工作權益。與農民密切接觸之工作站及水利小組等基層組織均將維持,繼續辦理農田水利業務,服務農民。另由農田水利署各分署組成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提供處理農民建議與用水協調等服務。在完善基層組織設計與農民參與下,灌溉服務可更切合農民實際用水需求,服務農民灌溉更爲確實。
農委會強調,目前37萬公頃未享有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服務適宜糧食生產農地,於水利會改制後,農委會將視水源狀況,以適地適作原則,逐步將灌溉服務推展至灌區外農地,讓更多農民享受政府的灌溉服務;國人關心的食安議題,更可藉由農田水利法賦予裁罰水質污染案件之公權力,以確保灌溉水質,提升食安,另政府也將持續投注經費於農田水利建設,建構專業化農田灌溉專責機關,以因應氣候變遷及社會結構及農業生產環境改變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