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攤主獲贈房產續:老人無民事行爲能力,家屬或申請監護人

老人300萬房產贈水果攤主一事有了新進展:老人被法院認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家屬表示未來或就監護問題進行訴訟

獨居老人贈房產給水果攤主,家屬質疑

據媒體此前報道,上海寶山區一名88歲老人的老伴兒子均已去世,一人獨居,近些年在生活上受到小區水果攤主小遊化名)一家頗多照料

此後,老人帶着小遊到上海普陀公證辦理了意定監護,決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遺產,都託付給他,其中包括自己價值300萬元的房產。

雙方還做了遺贈撫養協議,其中的遺贈撫養協議對於受益人履行贍養義務有嚴格的義務要求,否則遺囑訂立人可取消財產贈予。

老人妹妹等家屬則一直質疑,老人在公證前就患有阿爾茨海默病的一些症狀。

律師提供判決書:老人無民事行爲能力

近日,這一事件有了新進展。

5月1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水果攤攤主代理律師高律師處獲得了一份上海寶山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老人妹妹申請認定老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法院於2021年2月3日予以立案

申請人訴稱,老人於2017年7月因病住院,經診斷患有嚴重老年癡呆症,目前老人已無法判斷自己的意識和行爲。

判決書顯示: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接受法院委託,於2021年4月14日出具鑑定意見書:被鑑定人患有器質性精神障礙,目前應評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

2021年5月8日,上海寶山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老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後,高律師表示,後續老人的家屬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要求法院指定家屬作爲老人的監護人,但他認爲應當尊重老人的意願,讓意定監護人小遊作爲老人的監護人。

老人家屬:要求未來做指定監護人

5月18日,老人家屬告訴記者,法院判決認定老人現在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腦部有器質性病變。家屬表示,之前老人沒有做過司法鑑定,近期司法鑑定結果出來了,家屬有義務監護老人,未來或就監護問題進行訴訟。老人現在還是一直待在家裡,未來他們會對老人做進一步的安排,也要求未來做指定監護人。

同在5月18日,記者還聯繫到了當事水果攤主小遊,小遊稱,他於2017年開始照顧老人,2019年雙方做的公證,中間老人沒有精神障礙,從2020年9月開始,老人才有精神障礙狀況。小遊說,老人家屬現在找來,“以後要訴訟就訴訟好了”。

小遊還表示,之後還是會一直照顧老人,“我從照顧他第一天就知道,他總有一天不能走,總有一天會躺在牀上,因爲年紀大了。不過老人最近飯量很大,睡得也好,吃得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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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一位88歲的馬老先生

做出一個

讓旁人"無法理解"的決定。

他決定在百年之後,

將自己的300萬房產

留給樓下水果攤的店主

並且已去公證處做了公證。

事件引發無數網友熱議

這到底是爲什麼?

老先生叫馬林,是一名退休工人。前些年老伴去世了,留下他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兒子相依爲命後來……後來兒子也在家中意外猝死。

成了獨居老人以後,難免引來一些動歪腦筋的人。馬老先生對此並不是毫無防備,反而心裡頭清清楚楚。

老先生說,家裡還有一些親戚,除了叫他早點寫遺囑、覬覦他的房產以外,從不來看望他,於是也都不來往了。

老先生沒什麼朋友,唯獨喜歡小孩,有時會買些零食給小區的孩子們。此外他常在家門口溜達,漸漸地就跟開水果攤的小遊一家熟悉起來。

小遊,35歲,河南人。幾年前帶着妻子和三個孩子來上海賣水果,一家人住在水果攤旁邊的簡易棚裡。老先生每天沒事就去他水果店裡坐一會兒,小遊也經常給老人幫些小忙。

令人唏噓的是,幾年前老人患有精神疾病的兒子在家中倒地猝死,他一個人手足無措,半夜打着手電筒上門去找小遊求助。

老先生兒子從追悼會到落葬,沒有一個親戚出現過。只有小遊全程陪伴老人辦事

後來又有一次,老人在家中摔倒後昏迷不醒,是小遊發現把他送進醫院,當他給老人的親戚打電話時,親戚們都說自己走不開,於是小遊白天看店、晚上就去醫院陪夜,直到老人恢復出院

也許是從那一刻起,在老先生心裡已經把小遊當成了可以依靠的家人。那次出院後,老先生就下定決心邀請小遊全家搬進來,組成一個特殊的家庭

家庭的溫馨和溫暖、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可能是老先生一輩子最缺的東西。每次看着孩子們跑來跑去聽着“爺爺”“爺爺”的叫聲,老人就覺得非常幸福。

小遊覺得自己被命運眷顧了,但老人反而說遇見了小遊這樣的人是自己運氣好,他們雙方都覺得自己收到了生活的饋贈。

2017年,老人帶着小遊到上海普陀公證處辦理了意定監護(指成年人在意識清醒時,根據自己的意願,選定臨終監護人處理後事),老人決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遺產,都託付給小遊,他們之間“陌生親情”獲得了法律的保護。

老先生說,自己已經88歲了,日子看得到頭,他將來的身後事就全部交給小遊來操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