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網拍仿冒LV包 判賠正廠214萬
新竹縣一名37歲錢姓女子,涉嫌以女兒名義,自2008年到2009年間,在拍賣網站上販賣假LV名牌包,受害買家憤而報案。新竹地院判錢女賠償LV214萬元,並將部分判決書登載於報紙頭版下方一天。
名牌包讓人眼睛一亮,有人喜歡在網路上買名牌,新竹一名錢姓婦人利用女兒名義在網路上賣假名牌包,因爲價格與真品差不多,許多買家被騙下標,結果匯錢後收到假貨,或從此沒有下文,買家紛紛報案。
檢警介入偵辦後,戳破錢婦賣假包的行爲,發現她共販賣11個包包,獲利20多萬元;而LV公司更在臺灣提起訴訟,以她賣一個包平均價格2萬1千元,依商標法規定乘以500倍,要求1077萬元的賠償金,並要女子將部分判決書登載於報紙頭版下方一天。
不過,法官認爲,被告販售仿冒品只有半年,並未嚴重侵害LV的商標專用權,因此減爲售價乘以100倍,也就是2萬多元乘以100倍,判錢女應賠214萬元,並准予在報紙上刊登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