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芮成鋼事件 波及第四權

央視名主持人成鋼4月9日在博鰲亞洲論壇主持青年領袖圓桌會議。(新華社

大陸中央電視臺名主持人芮成鋼被檢察機構帶走,令人震驚,9個月以來接連多位新聞記者警方檢方帶走,身爲臺灣資深媒體人,及在中國新聞學院任教的我,爲中國新聞界未來憂心。

大陸新聞界先天不良,後天失調,而今又發生多起處理記者的粗糙行爲,對媒體發展出第四權(監督立法,司法,行政),無異雪上加霜。

被帶走的記者大致分兩類,一是因爲持異見、紀念六四、提供外國媒體國家機密,屬政治類,前前後後有十幾位,導致中國輿論尺度大爲收緊。第二種多爲牽涉利用職權貪污舞弊、超報開銷的記者,尤其是財經記者。本文專討論第二種被帶走的記者。

政府如此做,有兩項不公:一是選擇性正義:芮成鋼被帶走,罪名尚不清楚,根據BBC中文網報導中紀委要對央視下手,除了真有貪腐外,另一主因是央視高層周永康心腹,芮成鋼又是這位高層間接的心腹,顯然站錯邊。芮成鋼才37歲,中英文俱佳,專業素養深厚,訪問過多位國際政經名人,擁有百萬粉絲,現在中國媒體報導他的罪名,似乎只有一項,他本人或家人是一家公關公司的大股東,這家公關公司掌理外國政經領袖來中國訪問的安排,(如演講,拜訪中國官員都有價碼)可能站錯邊了,遭此境遇,令人唏噓。

去年10月,新快報記者陳永洲長沙警方拘捕,不久被理個光頭,戴上手銬,在中央電視臺新聞中現身,承認自己受人指使、拿人錢財(合250萬臺幣)、行事不端明眼人一看可知,陳永洲受逼迫而講,雖然此記者行事不可取,但是此舉違反中國的刑法「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規定,對一介平民都不可如此,何況講究自律的新聞界。

二是,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大陸媒體競爭激烈,記者待遇微薄。新聞業蓬勃發展也才20年,新聞倫理道德根基薄弱,界限模糊,大部分媒體記者都要寫軟文(即廣告文),業務部門拿去拉廣告;有些記者冒着危險寫出企業的調查報導,卻被報社其他部門拿去威脅當事人。給紅包或給封口費,這10年,中國貪腐成風,記者也沾染。但是大陸政府下此重手,只是徒傷第四權公信力

我一直認爲中國新聞界現在的亂象是黎明前的黑暗。1970年代,臺灣新聞界被稱「醜陋的新聞界」,但隨着80年初,臺灣經濟一飛沖天。隨之,開始民主改革,政府放鬆言論尺度,各大報大幅調升記者待遇,爭取專業人才,再加上《勞基法》的保障,讓記者可以過箇中產階級的生活。

新聞業不是可以發財的行業。但是必須給從業人員一箇中產階級的待遇,因爲它有精神報酬,例如不斷更新,不斷成長,又可負起社會責任。顯然很多中國媒體不但沒有給大多數記者中產階級的待遇,也沒有給他們自在發揮的空間,遑論指望他們匡正時勢,爲國諫言呢?(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