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軍團中士騙溢領戰鬥加給 詐同袍14萬拿去買精品球鞋
時任陸軍十軍團機械化步兵吳姓中士利用兼辦財務機會,向12名官兵佯稱受訓時有溢領戰鬥加給需繳回,前後詐得14萬元拿去投資精品、球鞋及公仔,曝光後迅速將詐款全部償還,檢方批他利用袍澤信任,傷害軍隊榮譽,但已返還、每次犯罪所得低於5萬元,依12個貪污罪起訴建請從輕量刑。
檢方查,吳男2021年8月擔任副班長並接辦人士、財務,他明知所屬的戰鬥部隊相關加給規定,卻從去年3月至10月間以順練班隊名目,向12名參加訓練的官兵佯稱,因他們參訓於薪餉中溢領的戰鬥加給需要繳回,並要12人將錢匯到他私人戶頭。
因12名官兵當時對加給規定不熟悉,就各自將8000元至2萬元不等匯給吳,吳前後一共詐得14萬5182元,得手後拿將錢拿去投資熱門商品以賺取價差。
同年12間,因國防部納編主計處、人事室、法務組及政綜組及公共事務等單位,並下令清查5年內曾受「短期班隊」紀錄卻於受訓期間仍支領戰鬥加給的現役人員及其溢領金額。
遭騙的12名官兵經比對薪餉、相互詢問,這才驚覺之前交付給吳的金錢仍未被扣除,經逐級通報清查才曝光,並經臺中憲兵隊移送。
檢方訊時,吳男坦承沒有人通知他要收取溢領的戰鬥加給,而是利用自己瞭解追扣程序,爲了投資精品服飾、球鞋及公仔等,要買賣賺價差,並坦言自己是一時貪念,12名官兵也指證歷歷,提出吳男傳LINE索討退回加給的對話紀錄。
檢方偵結依12個貪污治罪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吳,另考量吳犯罪後自白,且在部隊調查後動將詐款全部還給12名官兵,且每次犯罪所得均低於5萬元,請法院各依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情節輕微等2項減刑。
檢方也請法院審酌,吳男利用袍澤信任詐財,傷害軍隊榮譽、官兵信任,罪責不容小視,無前科卻爲小利犯法,但迅速返還被害人金錢,建請從輕量刑。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