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危舊房屋改造,廣州出新規了!

廣州的城鎮危舊房屋改造有了具體的實施辦法。

7月2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佈了《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廣州市城鎮危舊房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的政策解讀:在保證結構、消防安全前提下,創新方法,優化危舊房審批條件及流程,提高改造項目整體效能,促進城鎮危舊房通過更新改造解除安全隱患,打造高質量人居環境。

《辦法》鼓勵危舊房改造優化戶型設計和空間佈局,並支持住宅成套化改造、增設電梯、公共走廊、地下停車庫等配套設施,並允許適度增加建築面積,其中,地上建築規模總增量按不超過30%控制。該《辦法》自2024年7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需經不低於90%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同意

該《辦法》適用於廣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國有土地上危舊房的改造,明確了危舊房改造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維修加固和拆除翻建兩種模式。

《辦法》還明確了危舊房改造的程序,規定按照“明確項目改造活動主體、意願表決、確定項目建設單位、編制設計方案、編制實施方案、方案意願表決、簽訂改造協議、辦理報建手續、組織實施、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的步驟開展改造工作。對方案意願表決,當項目涉及多產權人的,規定項目啓動、項目建設單位確定、項目設計方案、項目實施方案需經不低於90%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依法表決同意。

在資金籌集方面,鼓勵銀行機構提供專項融資服務,支持通過房產抵押進行融資擔保,支持房屋安全責任人按規定通過提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單位住房維修基金、個人公積金(住房補貼)以及公積金貸款等方式籌集改造資金。

支持改善居住條件,地上建築規模增量不超過30%

《辦法》規定,單幢危舊房屋可按不增加戶數、不改變原建築用途、基本不擴大原建築基底、基本不改變四至關係的“四不”標準進行改造提升,並鼓勵與周圍相鄰建築開展連片集中改造;老舊小區可按不增加戶數、不改變原建築用途、不突破用地紅線的“三不”標準實施拆除翻建,並鼓勵採取多、高層建築方式實施改造建設,適當增設公共活動空間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

對於非成套住宅進行成套化改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原每戶套內可完善廚房、衛生間等必備設施功能,具體使用面積廚房約4平方米,衛生間約3平方米;對於套內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成套住宅,每戶原有廚房、衛生間面積小於《住宅設計規範》(GB50096-2011)最低標準的,可以適當增加使用面積,其中廚房按約4平方米,衛生間按約3平方米適當增加;套內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住宅原則上不得增加套內面積。

在符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要求,與周邊環境相協調,不影響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的前提下,有條件的城鎮危舊房屋改造項目可增設電梯、交通必需的公共走廊、無障礙設施、地下停車庫等配套及附屬設施,補充必要的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與公共安全設施;鼓勵通過增加首層架空、利用天面綠化等方式,增加社區公共活動和交往空間。

以上新增建築面積應按照廣州市建築工程容積率計算有關規定計算規劃容積率面積,其中地上建築規模增量原則上不超過30%。

危舊房是指磚木結構房屋或經房屋使用安全鑑定單位根據國家、省危險房屋鑑定標準鑑定危險等級爲B級、C級和D級,或根據國家、省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鑑定爲一般損壞房、嚴重損壞房、危險房的單幢危舊房屋或危舊房屋所在的老舊小區。其中,鑑定爲B級或一般損壞房實行“願改則改”,磚木結構、鑑定爲C、D級或嚴重損壞房、危險房實行“應改盡改”,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提升人居環境與品質。

文 記者 陳玉霞圖 羊城晚報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