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直播「找到我跟誰走」 衰男搶頭香挨告性侵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北部地區一名年僅16歲的網路直播主,在臺中的速食店開直播,聲稱「誰先找到我,就可以將我帶走」,這時有名男子聞訊,從臺北開車殺進速食店搶得「頭香」,將這名少女帶回家中,直播主說話算數,來到男子住處,就主動脫光衣服,抱着「頭香男」又親又吮,兩人度過了激情的夜晚。未料,事後這名少女「翻臉」,指控頭香得主趁他服用憂鬱藥物意識不清時,將她脫去衣褲強制性侵。

這名女直播主指控說,這名開車下臺中搶得頭香找到他的男子,稱說他趕着出門「槍頭香」,好像家中火沒關、而且養的貓也還沒喂,沒喂,所以纔會跟着他回家,未料她在跟貓玩時,被告男卻突然從後偷襲「公主抱」,還說會愛她一輩子等等,接着就脫去他的衣服,摸胸、搓奶,最後用手指侵入私密處。

不過對女直播主的指控,「頭香男」完全否認,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該男子告訴檢警,他是透過路直播軟體「SKOUT」認識小婉,2人曾私下見面過一次,更曾送過她手機當禮物,當天是看到她開直播表示,打了鎮定劑剛從醫院出來,如果誰先找到她,她就跟誰走,頭香男說,他看到之後,認爲不妥便在直播中回覆「欠罵」,沒想到該女便立即私訊他「我離家出走,可以收留我嗎?」所以他纔開車南下臺中找她,將她帶回住處。

庭訊時,被告說,該少女一進到屋內便主動親他,還自己脫光衣物只剩內褲,對他表示「我要對你做不好的事」,顏男承認有摟抱及撫摸她胸部,而對方不但發出呻吟聲,還主動將他撲倒,但他及時反應過來兩人不能發生關係,若她想要,可以幫忙,纔會伸手去摸她下體,卻發現小婉月事來,就立即停手。

針對被告的供詞,檢察官再詢問女直播主,少女卻又改口表示已經忘記當天所發生經過,更忘記當時是否有經期。檢方認爲,原告少女前後供詞不一,而且她即使已服用抗憂鬱藥物,還能在直播中與網友互動,且在被告住處玩貓,認定她意識尚未達不能抗拒的狀態,加上僅有她單方指控該男乘機性交,認定罪證不足,因此予以該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