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藏屍冰櫃「判死刑」 兇手母:兒子自首被忽略,一定要上訴

楊父女兒遺照前上香。(圖/翻攝自新民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上海恐怖丈夫朱曉東殺害妻子楊儷萍,並藏屍冰櫃105天的事件被受關注,上海中級法院23日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朱曉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過,朱曉東的母親卻說,「兒子的自首被輕易忽略了,我一定要上訴。」

紅星新聞報導,朱曉東母親指出,這個重判對她而言無異於是天塌下來了,始終相信一個事實,兒子朱曉東是一時失手,並非預謀殺妻,最重要的事實法院沒有重視,「朱曉東的自首被輕易地忽略了,我一定會上訴」。她說,作爲母親深深地爲楊母楊父感到痛惜,「這輩子都是我們有愧於楊家,歉意太深,無法言語表達。」

朱男楊女在2015年公證結婚,2016年10月17日兩人因細故發生爭吵,他一氣之下掐死妻子還冷凍藏屍105天,事後不但沒有覺得自己做錯,還擅自使用妻子的手機把3萬元人民幣(約13萬臺幣)轉進自己的帳戶

接着朱男再用信用卡透支消費10多萬人民幣(約45萬臺幣),獨自前往南京南韓首爾等地旅遊,還和其他女性賓館開房間。直到2017年2月他才與自己的父母告知,一行人向公安機關投案後事件才曝光

▼楊女被自己老公殺害。(圖/翻攝自微博)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一審宣判,被告人朱曉東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法院認爲,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處罰,本案雖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且朱曉東自首,但朱曉東犯罪性質惡劣,作案後又長時間藏匿被害人屍體

法院指出,朱曉東期間還用被害人的錢款身份證,多處旅遊、與異性開房約會等,肆意揮霍享樂,無悔罪表現,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故依法對朱不予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如上判決。

對於朱男母親的一翻話,網友說,「這母親護犢子,也怪不得兒子能這樣殺人了」、「兒子殺了老婆後是因爲瞞不下去了纔去自首的,這兒子的媽也是個人渣」、「嚴重懷疑他爹媽是不是也不太正常」、「你始終相信?可惜除了你我們都不相信」。

▼朱曉東殺害妻子後還到處遊玩。(圖/翻攝自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