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普惠金融這篇“大文章”?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權威解讀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當前,普惠金融發展的核心任務是要圍繞普惠金融本質屬性,不斷深化普惠金融內涵、拓展普惠金融外延。”1月2日,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發表學習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構建涵蓋信貸、保險、理財的綜合普惠金融體系》爲題的文章時表示,要推動構建涵蓋信貸、保險、理財的綜合普惠金融體系,讓更多市場主體和人民羣衆都能享受到普惠的金融產品服務,助力實現中國式現代化、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普惠金融是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之一。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是我國提出“發展普惠金融”十週年。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披露,十年來,普惠金融發展取得積極成效。截至目前,全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普惠型涉農貸款近5年年均增速分別爲25%、16%,分別達到28.5萬億元、12.4萬億元。
“普惠金融的十年發展歷程,是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有機結合的典型。”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稱,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通過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政策安排和金融機構專營機制,實現了金融服務廣泛覆蓋,也同時降低了服務成本,基本做到了既“普”又“惠”,諸多領域走在世界前列。
重點把握好四方面
去年10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對我國未來5年普惠金融發展提出了新的目標:高質量的普惠金融體系基本建成。重點領域金融服務可得性實現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邁出新步伐,金融基礎設施和發展環境得到新改善,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取得新成效,普惠金融促進共同富裕邁上新臺階。
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表示,站在十年的歷史節點,普惠金融發展已進入一個新階段,做好普惠金融工作要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對普惠金融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明確要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並對金融支持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鄉村振興等作出安排部署。
其次,普惠金融需求從以信貸爲主,發展爲綜合金融需求。“隨着經濟社會發展,中小微企業和人民羣衆需求更加多元,單一信貸服務已無法滿足重點羣體需要,有必要從綜合金融視角統籌發力,進一步豐富普惠金融服務。”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表示。
第三,金融機構做好普惠金融的內生動力進一步加強。當前,更多金融機構開展普惠金融不是爲了完成監管考覈目標,而是將普惠金融融入自身發展戰略,將長尾客戶作爲業務發展新的增長極和風險分散的策略手段。
最後,數字技術發展加快了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數字技術的運用可以降低運營成本、幫助控制風險,進一步擴大普惠金融客羣覆蓋面和提高服務效率。
“有序推進數字普惠金融發展”是《意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金融機構方面,《意見》提出,支持金融機構依託數字化渠道對接線上場景,緊貼小微企業和“三農”、民生等領域提供高質量普惠金融服務;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探索與小微企業、核心企業、物流倉儲等供應鏈各方規範開展信息協同,提高供應鏈金融服務普惠金融重點羣體效率等。
構建綜合普惠金融體系
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表示,將把學習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作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務,把深入實施金融監管總局黨委“四新工程”與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相結合,推動構建廣覆蓋、多層次、具有中國特色的普惠金融體系。
一是進一步健全普惠信貸體系。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優化資金供給結構,把更多金融資源用於促進科技創新、先進製造、綠色發展和中小微企業等領域。因此,普惠信貸要將着力點放在內涵式發展上,保持金融支持力度不減,引導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優化信貸投向,推動普惠型小微企業和普惠型涉農企業等可持續發展,支持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及科技創新、糧食安全和鄉村產業、脫貧人口和特定羣體等重點領域。
二是建立普惠保險體系。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意見》對完善高質量普惠保險體系提出一系列政策要求。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表示,下一步要聚焦普惠保險重點領域,推動建立普惠保險專業化體制機制,支持保險公司加強普惠保險戰略規劃;提升產品服務質效,力爭爲“三農”、小微企業、特定羣體等提供質優價廉的專屬產品。同時,改善投保理賠服務,爲普惠金融重點領域提供全面保險保障。
三是探索構建普惠理財專屬體系。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對改進金融服務方式、優化金融產品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意見》明確提出要構建類別齊全、策略豐富、層次清晰的理財產品和服務體系。“下一步,要探索構建普惠理財產品服務體系,推動普惠理財與勤儉節約、積少成多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引導廣大人民羣衆樹立健康的理財觀念,促進普惠理財走入尋常百姓家,實現居民財富保值增值、增加財產性收入。”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表示。
四是着力拓寬普惠金融服務領域。聚焦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日常經濟活動需求,支持金融機構通過網點機具、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渠道,爲廣大人民羣衆和經營主體提供便捷的存款、取款、支付、信用建檔評級等基礎金融服務。同時,加強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羣體的人工服務、遠程服務和上門服務,指導金融機構有針對性地研發特定羣體專屬普惠金融產品。並且探索完善社保及稅費繳納、財務諮詢、工資發放、諮詢培訓等便民惠民的社會公共服務。
五是優化普惠金融發展環境。要完善普惠金融評價評估機制,更好地發揮監管激勵和引導作用。開展普惠金融宣傳推介活動,推動金融服務進商圈、進園區、進鄉村,強化供需對接,集中宣傳普惠金融特色產品服務,引導社會公衆用好普惠金融服務。
《意見》也提出,要建立健全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普惠金融指標體系,探索開展以區域、機構等爲對象的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評價評估。定期開展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和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覈評估,加強結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