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代金規範太偏狹 盧秀燕建議放寬
臺中市長盧秀燕17日列席行政院會,提出放寬容積代金使用限制的建議。(臺中市府提供)
配合產業型態轉型、重大交通及都會區捷運路網等整體環境條件改變,現有「容積代金」的運用應該放寬,臺中市長盧秀燕17日列席行政院會,特別建議中央放寬代金使用,她說,現有限制代金要在同一計劃區內才能使用,對城市發展不公平,以臺中市爲例,容積代金主要來源在發展快速的原市區,舊縣區就得不到利用。
盧秀燕指出,全國行政轄區及都市層級近幾年有改變,而根據都市計劃法及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容積代金不得用於土地取得以外的各項公共建設工程使用,可能造成買了土地道路卻沒有工程費,使得該條道路仍無法獲得開闢的情況,因此建議放寬容積代金的使用方式,讓公共工程費用也可使用。
此外,容積代金也限制必須在同一計劃區內才能使用,盧秀燕說,這樣對城市發展很不公平,像臺中、臺南與高雄都經歷縣市合併,而容積代金的主要來源多在發展快速的原市區,購買及徵收土地也只能用在原市區,縣區得不到利用,對城市的發展不公平,因此希望放寬區域到以城市爲概念,不要限於同一計劃區。
盧秀燕認爲,容積代金的作用是要逼迫政府徵收長期未被徵收的土地,此法令偏狹且行之已久,建議放寬,也可依比例設定部分購買或徵收土地、部分作爲公共工程費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