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圖/兆豐銀提供)
兆豐銀新店分行石姓前行員,透過28戶人頭戶辦房貸達3.5億,今日遭金管會重罰1000萬罰鍰,兆豐銀迴應,由於該案已經是2015年到2019年所發生的舊案,由該行發現異常之後向主管機關通報,並且向檢調單位請求協助調查,發現石姓前行員不法事證後已解僱該員。
兆豐銀行檢討後,就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及貸後管理等面向,採取多項加強措施,嚴加防範,以杜絕類似情事。包含建置系統自動檢核人頭戶態樣,定期教育訓練,加強行員徵信技巧。建置同質性物件訪價查詢系統(e-Map),以避免取價不客觀。
建立貸後資金檢核制度,並以報表管理複查買賣價格真實性及還款方式與來源是否異常。以及將不良地政士建檔管理,由系統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