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兒少權法成加害者保護傘 王婉諭挺適度放寬報導限制
時代力量黨主席、前立委王婉諭。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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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發狼師性侵案,受限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媒體集體噤聲不敢揭露相關資訊,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原本是爲了保護兒少隱私,導致媒體無法接受加害人資訊,反而成爲加害者的保護傘,她認爲對於託嬰中心、幼兒園等機構,應該要適度放寬媒體報導的限制。
臺北市信義區私立幼兒園,兩年前爆發幼兒遭狼師性侵,然而媒體受限法規集體噤聲,不敢揭露相關資訊,部分家長一時不察,誤將孩子送入虎口,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昨天舉行記者會,強調「兒少權法」並未要求保護加害人隱私,衛福部將在一個月內邀集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及媒體代表等,訂出「例外事件」媒體報導原則。
王婉諭表示,近期事件經過媒體再度揭露,憤怒的大家都在問,到底是哪間幼兒園,還有到底狼師是誰,原本是爲了保護兒少隱私,避免孩子受到二次傷害的規定,導致媒體無法揭露加害人資訊,反而成爲加害者的保護傘。
王婉諭指出,這條法律就訂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明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王婉諭認爲,這是立法院修法沒有顧慮到的層面,對於兒少案件隱私的保護,兒少權法必須兼顧潛在受害者的示警與知情,而對於託嬰中心、幼兒園等機構,則應該要適度放寬媒體報導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