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衆非喪屍!太陽花開庭:「煽惑他人犯罪」阻言論自由
▲太陽花學運成員共22人,一審皆獲判無罪。(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爲廷、魏揚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一審臺北地方法院認爲無罪,檢方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7日再度開庭,律師尤伯祥認爲羣衆不是「喪屍」,不是聽幾個領袖操弄,不構成煽惑犯罪。魏揚也指出「煽惑他人犯罪」罪名,根本是用來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全案擇日再開庭。
值得一提的是,剛卸任臺北地檢署發言人角色的張介欽,以二審公訴檢察官的新身分現身。張介欽強調,其實學運期間,他曾親自到現場,但他認爲「進出立法院應該不用翻牆。」林飛帆等3人都應改判有罪。
▲剛卸任臺北地檢署發言人職務的檢察官張介欽,爲太陽花學運案二審公訴檢察官。(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今年3月31日,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林飛帆等22名被告涉及「煽惑他人犯罪」等部分無罪,因爲其行爲皆符合「公民不服從」等7大要件,更何況《服貿協議》因立委草率宣佈通過引發喧然大波,被告要求退回《服貿協議》,利大於損害。
案件進入二審,高等法院7日下午開庭,傳喚林飛帆、陳爲廷及魏揚3人。魏揚及陳爲廷皆強調,到場參加學運的民衆,都是自發性的,都是基於個人意志,並沒有煽惑的情事。林飛帆則認爲,尊重檢察官的看法,但遺憾4年來這件案子持續浪費司法資源,請求法官不要重蹈香港的狀況,把學生都抓去關。
▲林飛帆、陳爲廷、魏揚皆強調,民衆參加學運,都是基於個人自由意志,沒有人是被煽惑。(圖/資料照)
委任律師團則是聲請傳喚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國民黨前立委林鴻池以證人身分出庭。律師尤伯祥表示,按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煽惑他人犯罪」的行爲,指的是羣衆缺乏個人意志,而受到煽惑者操弄;但參與學運的羣衆不是「喪屍」,沒有人因爲聽了林飛帆3人用大聲公喊話就被操弄,因此不構成「煽惑」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