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武力爭言論自由 社會運動典範
二十年前,一羣大學教授與社會各界在臺大基礎醫學大樓發起「反閱兵、廢惡法」的靜坐活動,終於成功修改刑法一百條,廢除「言論內亂罪」或「和平內亂罪」。這是臺灣首度完全展現非武力抗爭的大型社會運動,也推動保障言論自由,臺獨言論不再入罪,寫下不可磨滅民主史頁。
一九九一年,中研院院士李鎮源與大學教授陳師孟、林山田等人籌組「一○○行動聯盟」,主張廢除刑法一百條,還給人民言論與思想自由,引起社會矚目。
當時的刑法一百條,只要是意圖破壞國體,或顛覆政府者,甚至是陰謀犯,都得被捕入獄。該條文規範過於寬鬆,儘管沒有強暴或脅迫的具體叛亂行爲者,也動輒觸犯「和平內亂罪」或「言論內亂罪」,嚴重箝制言論與思想自由,遭批爲「政治謀殺條款」。
「這是第一次實驗非暴力抗爭,以和平的力量迫使修改惡法,展現人民意志。」一○○行動聯盟決策成員簡錫(土皆)在一九九○年剛從加拿大接受非武力抗爭的社運訓練,隔年就首度運用在臺灣的大型運動場合,負責一○○行動聯盟的組訓工作。
他說,這場非武力抗爭經驗建立社會運動的新模式,後來包括板橋嘉隆成衣廠女工抗爭事件、核四公投運動、紅衫軍等行動,也都應用非武力抗爭的經驗與精神。
當年逼近閱兵大典時,國民黨內部出現鬆動,釋出部分善意,一○○行動聯盟原本一度喊停,但因爲十月八日一場非武力抗爭的演練,擦槍走火,大批憲兵鎮壓驅離,造成兩位大學生被打到頭破血流,還有一位七十幾歲老婦暈倒,李鎮源等人最後決定貫徹靜坐抗議行動。
九日下午,羣衆逐漸聚集,軍警開始用拒馬和鐵絲網把基礎醫學大樓圍住。當年參與靜坐的立委涂醒哲就守在李鎮源身旁,他也回憶說,靜坐時,只准出、不準進,一上廁所恐怕就回不來。七十六歲的李鎮源知道他年紀大,怕憋不住尿,靜坐就失去了主將,整個晚上都不敢喝水。
十日凌晨開始,憲兵和警方也開始驅離羣衆,包括羅文嘉、林宗正等人陸續被抓走,最後只剩下李鎮源等二十幾人,羣衆也逐漸散去。涂醒哲說:「李鎮源是中研院院士,國民黨政府還是不敢動他,原本他們要保護李鎮源,沒想到,還是李鎮源保護他們。」
一○○行動聯盟的抗議行動,帶動改革聲浪,隔年五月,立法院三讀修正刑法一百條,言論內亂罪就此告別時代,包括黃華、陳婉真、李應元、郭倍宏等人陸續釋放,二百四十多條的相關案件獲得不起訴,臺灣的民主自由向前邁進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