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營建署主秘洪嘉宏 貪索1.2億收3550萬被起訴

檢方因洪事後認罪,繳回犯罪所得,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檢方指出,洪讓遠雄、冠德、昌益3建商在7件眷改案,期約1億2000萬,事後收受35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