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徐州最大"色情集團":區委書記和4名公安局長落馬
(原標題:起底江蘇徐州最大“色情集團”(下):區委書記和4名公安局長落馬)
江蘇徐州的“黑老大”王在清,在公安局長眼裡是“小兄弟”,在手下人眼裡是手眼通天的“大哥”,在當地人眼中是黑白通吃的“能人”。
不止是徐州,王在清在安徽淮北、江蘇及河南開封都很有名氣,其背後究竟有多大的關係網,一直是當地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2018年6月王在清的落網,就像一枚巨石丟入暗潮洶涌的大海,在徐州官場掀起巨浪。一名當地的知情人士用“幾家歡喜幾家愁”,來形容當時的情形。
在王在清受審前,徐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德臣、徐州市公安局雲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原局長李勇軍、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局長馬景偉、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長曹爲民等警界高官,因充當“保護傘”已被立案調查。
上游新聞(ID:shangyounews)記者發現,在王在清編織的“色情集團”中,李勇軍、曹爲民等警界高官是他最堅強的後盾。一聲“軍哥”“曹哥”加上購物卡、現金、奢侈品的加持,王在清的會所成了不合法的合法場所。正是在這樣的關係網下,王在清在徐州打造了一個“色情集團”。
據司法機關查明,爲尋求非法保護或獲取非法利益,王在清先後向11名公職人員行賄財物價值200餘萬元,向8名金融機構人員分別行賄財物價值190餘萬元。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長,雲龍分局原政委、雲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原局長,徐州市沛縣政府原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曹爲民等4名公安局長,也因王在清斷送了前程。
另經證實,徐州市雲龍區原區委書記方正華,也與王在清有着不爲人知的利益關係。方正華因幫助王在清謀利致使國家資產損失788萬元,僅擔任3年區委書記便落馬獲刑。
▲王在清經營的賣淫場所之一“七星會所”內景。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認公安局長做“大哥”
位於徐州市雲龍湖景區的開元四季溫泉會所,曾是徐州街知巷聞的會所。經營者王在清表面上是娛樂場所的大老闆,實際上卻是涉黑組織的頭目。賣淫嫖娼、收容吸毒、聚衆淫亂,表面看似光鮮的會所中,卻是黃賭毒的藏污納垢聚集地。
一位熟悉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長曹爲民的知情人透露,曹爲民江湖氣很濃,和王在清打得火熱,只要有好處,就可以爲違法犯罪行爲講情,甚至干預執法。在曹爲民的庇護下,王在清的賣淫生意做得風生水起。時間久了,王在清對曹爲民的稱呼,也從曹局長變成了“曹大哥”。曹爲民非常喜歡這個稱呼,爲“小弟”平事,都是他這個“大哥”應該做的。
2018年8月25日,時任沛縣公安局長的曹爲民,在會場上被江蘇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直接帶走。此時距離王在清落網,僅過去兩個多月。
2019年11月中紀委發佈的《執法者變“保護傘”,公安局長爲何滑向違紀違法深淵?》中提到,2018年底,江蘇省紀委監委向徐州市紀委監委發出督辦函,要求抓緊覈實辦理以張光明、王在清爲首的兩個涉黑組織案件涉及的黨員領導幹部、金融系統人員相關線索。在省紀委監委跟蹤督辦下,徐州市沛縣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曹爲民,徐州市原銅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副主任王如席等多人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的問題,相繼被查實。
2019年1月3日,曹爲民被徐州市紀委監委留置審查。此時的他,仍不忘自己的“大哥”身份。面對紀委工作人員,他聲稱:“我這個做大哥的,有事情需要錢的時候,哪有那麼多錢?他們這些做兄弟的,既然叫我一聲大哥,幫我出這個錢,不是應該的嗎?”
王在清案發後,曹爲民曾作爲證人供述了接受王在清行賄事實。曹爲民表示,其任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副局長、雲龍分局政委、雲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局長間,8次收受王在清的財物,對王在清的組織賣淫活動進行保護。包括在落實安保任務時,發現開元四季溫泉會所有紅繩等賣淫器具,視而不見未予查處。在明知王在清的場所存在賣淫嫖娼的情況下,仍召集治安大隊領導,要求如查處開元要向局裡報備,其目的是不查開元洗浴。其應王在清請託,還約和平路路派出所所長、泉山治安大隊大隊長、教導員、副大隊長吃飯,協調王在清和公安人員的關係。
徐州市公安局雲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湖北路派出所原所長李詩濤還提到,王在清爲了使開元洗浴的組織賣淫活動不被查處,曾向其送錢、送購物卡。所以接到關於開元洗浴賣淫嫖娼的110報警,就派人去走個過場。爲了應對上級檢查,還讓王在清安排一對賣淫嫖娼人員供其查處。
“曹爲民在辦公會上說,任何人都不得隨便查開元,要查必須經過他同意。有一次民警去開元洗浴中心檢查消防工作,還被曹爲民批評了。”李詩濤說。
▲黑老大王在清控制的豐疆集團被查封后,人去樓空。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省廳突查也能擺平
在曹爲民的協調下,王在清逐漸打開了在公安系統的關係網,每次遇到突擊檢查,王在清都能提前得到消息。
因和曹爲民等人關係好,王在清在多次警方突擊檢查中都得以倖免,甚至在江蘇省公安廳的突擊檢查中也能全身而退。2011年4月,開元頤和會所被江蘇省公安廳組織異地公安人員查處時,王在清曾向徐州市公安原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副局長王德臣,治安支隊張偉送錢送物打聽案情、協調關係,使得其和合夥人劉某徵均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這件事,時任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案件查處一大隊原大隊長、治安支隊原副支隊長陳樹軍被抓時仍記憶猶新。陳樹軍稱,2011年,江蘇省公安廳組織人員異地查處開元洗浴中心,他和辦案民警商量確定四項內容:一是就案辦案,不要擴大範圍;二是刑拘的孫某某要快捕快訴;三是劉某徵上網通緝時間要報告市局;四是讓銅山公安分局協調檢察院、法院,防止追捕追訴。
“主要就是想控制範圍,不要繼續深挖背後的王在清及其他人員,儘快結案,給劉某徵的處罰留時間和空間。”陳樹軍稱,實際上爲了讓他關照開元洗浴組織賣淫的事,王在清、劉某徵等人曾多次向他送禮。2010年,他按照領導批示查處羣衆舉報徐州開元洗浴中心存在賣淫嫖娼行爲時,就曾提前通知劉某徵做好準備,要求劉某徵準備兩對賣淫嫖娼人員,不能太多。因爲3對賣淫嫖娼人員就得刑事立案,太少了又沒有成果。
在徐州當地人看來,王在清能毫無忌憚地從事賣淫活動,與其背後強大的公安關係網密不可分。王在清手下人都知道,其手眼通天,遇事能平,與多個公安機關高層領導關係都很近,與曹爲民拜成“把兄弟”,在他手下幹活更安全。
王在清的前妻王景回憶,2012年她和王在清結婚之前,就聽說王在清參與了劉某徵在徐州開元的組織賣淫活動。王在清爲了協調劉某徵的案子,花了將近兩千萬元找關係。僅2012年,王在清協調和招待費用就花了四五千萬,2013年也花了有兩三千萬,主要是協調和招待銀行、公安和政府人員。
“王在清協調公安關係是爲了場所經營,給銀行工作人員行賄,是爲了用買空殼公司順利在銀行貸款。王在清膽子太大,做事不計成本,不光用金錢腐敗政府和銀行人員,還利用女色腐化這些官員。王在清搞娛樂多年獲得成功,沉浸其中不能自拔,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王景說。
同時,多名賣淫女提到,被公安機關查處後,她們交了罰款後就被放走,還能得到公司補償。不過,轄區派出所很少對開元四季溫泉進行例行檢查,來了也是走過場。
徐州市公安局接處警詳細信息表證實,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間,110報警平臺數十次接到報警稱開元四季溫泉場所內存在賣淫嫖娼及吸毒行爲。公安人員接警處理後,均稱到現場後,未發現舉報人所稱賣淫嫖娼或吸毒情況。
▲徐州市公安局雲龍湖景區分局原局長曹爲民,是王在清在徐州重要的保護傘之一。圖片來源/中紀委網站
4個局長先後落馬
王在清苦心經營的關係網,爲其帶來了諸多便利,不僅多次在公安機關檢查行動前能收到短信或電話形式的通風報信,還熟知公安機關通過查看酒店客房監控查處賣淫嫖娼的偵查方式。爲躲避查處,王在清一再提醒會所負責人不要將失足女安排到客房賣淫,要到具有安全和預警措施的房間進行性交易,這些房間不會被查出。
爲了維持龐大的關係網,王在清在送禮上毫不吝嗇。
檢察機關調查發現,2007年夏天至2011年4月,王在清爲謀取組織賣淫違法犯罪活動不受查處等非法利益,9次送給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案件查處一大隊原大隊長、治安支隊原副支隊長陳樹軍現金合計31.5萬元。
2007年上半年至2017年,王在清8次送給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長、雲龍分局原政委、雲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原局長、徐州市沛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曹爲民現金合計22萬元、購物卡3萬元、玉石掛件2件。經鑑定,玉石掛件價值6.8萬元。
2010年8月,王在清以幫助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原支隊長張偉墊付房款爲由,送給張偉現金46萬元。
2017年春節至2018年春節,王在清兩次送給徐州市公安局雲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原局長李勇軍購物卡合計3萬元、翡翠飾品1件。經鑑定,翡翠飾品價值4.3萬元。
2018年春節前,王在清爲謀取徐州海天淨塵私人會所組織賣淫違法犯罪活動不受查處等非法利益,送給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局長馬景偉購物卡3萬元。
▲王在清曾隱瞞妻子王景,將團隊設置在理想國際辦公樓運營色情產業。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2011年4月至2013年中秋節,王在清還在徐州開元頤和桑拿洗浴中心組織賣淫案被查處過程中,爲逃避法律追責,先後送給徐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副局長王德臣現金合計15萬元、購物卡15萬元、IPHONE4S手機2部、雷達手錶1塊(經鑑定爲仿冒)、歐米茄手錶1塊(經鑑定爲仿冒)。
除向公安系統行賄外,2012年上半年,王在清用豐疆集團作爲擔保,以宋某輝名義收購上海瑞陽三採投資管理公司徐州分公司的股權,後因發生糾紛,豐疆集團資產被查封。2013年下半年,王在清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與上海瑞陽三採投資管理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合同。2013年下半年至2018年,王在清爲該案及其公司涉訴的其他案件審理上謀取不正當利益,使用豐疆集團的資金先後送給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董濤現金合計40萬元、購物卡合計44萬元。
此外,2011年4月,王在清控制的徐州紅彤彤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競拍新城區地塊一宗,后王在清因資金不足無力開發。爲了解除已經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謀取其它不正當利益,2011年底至2012年上半年,王在清使用豐疆集團資金先後送給徐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李鋼(另案處理)港幣10萬元、購物卡5萬元。
邳州市法院審理後查明,王在清控制的黑社會組織,爲了尋求非法保護或獲取非法利益向11名公職人員行賄財物價值200餘萬元,向8名金融機構人員分別行賄財物價值190餘萬元。
▲徐州雲龍區原區委書記方正華收受王在清賄賂,致使國家資產損失788萬。圖片來源/江蘇檢察
區委書記的交易
在徐州當地,大多數人都知道王在清與公安系統有着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只有少數人知道,王在清的發跡和在雲龍區的能量,均與徐州市雲龍區原區委書記方正華有關。兩人鮮少碰面,也沒有過多公開交集,但方正華卻曾出面爲王在清作擔保,致使國有資產損失達788萬。
公開資料中,1962年出生的方正華,2001年11月任徐州市物價局副局長,2011年調任徐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2013年11月,出任徐州市雲龍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理區長;2個月後轉正任雲龍區區長;2016年7月升任徐州市雲龍區委書記。
2019年2月1日,江蘇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稱,徐州市雲龍區委書記方正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11月12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徐州市雲龍區原區委書記方正華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公開的案件細節中,王在清是方正華的主要利益關係人,方正華的落馬也與爲王在清牟利有着密切關係。
鎮江市中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方正華利用擔任徐州市物價局副局長至雲龍區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企業和個人在房產租賃、項目推進、優惠電價申報、子女入學、價格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王在清等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8萬餘元。
其中,方正華在擔任雲龍區區長、區委書記期間,明知王在清的公司資金鍊出現斷裂、拖欠房屋租金等情況下,仍違反決策程序和相關規定,決定以雲龍區國有資金轉租原由王在清公司所承租的房產,交由不具備招商運營條件的公司招商運營,且在尚未與王在清的公司簽訂租賃協議情況下,同意雲龍區下屬投資公司預付房產租金給王在清的公司,又代其支付部分房產租金;后王在清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方正華決定解除與王在清的公司轉租關係。截至2018年11月,因多支付租金造成國有資產損失788萬餘元。
王在清落網,牽連出區委書記、公安局長等大小12名警方人員落馬,這在當地是一樁巨大的醜聞。
此前報道:
“只要被客人選中,一次提成至少330元。上鐘不允許帶手機,不能接私活,更要對客人隱私保密。”小麗是江蘇省徐州市的一名失足女,她被稱爲99號技師。被抓時,她正幫客人洗澡,一小時前還曾接過客,賺了300多元。
2018年6月,在江蘇徐州市警方的一次抓捕行動中,小麗落網。和小麗一起被抓的,還有近百名失足女,她們來自不同的夜總會、洗浴中心、酒店、會所,甚至包括少數四五線的小明星。她們雖互不相識,卻都是“黑老大”王在清編織的賣淫網絡中的一枚枚棋子。據調查,10年間,王在清通過組織16萬次的賣淫行爲,共賺取了1.2億元。
隨着王在清的落網,一個精心構建的“色情集團”轟然倒塌。今年6月3日,王在清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聚衆淫亂罪等16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2年。
8月底到9月初,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涉案人辯護律師處瞭解到,王在清等多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王在清構建的“色情集團”背後,曾牽出當地4名公安局局長等警界官員,在當地引發了巨大震動。
▲江蘇徐州,海天雲怡宮、海天淨塵私人會所,原來就設置在四星級賓館海天假日酒店裡,如今早已人去樓空。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色情起點
在整個“色情集團”搭建工程中,王在清始終閃爍其間,儘管其一再表示對部分場所的賣淫行爲不知情。
“他喜歡賭博、吸毒,皮肉生意也來錢快。”知情人士透露,在徐州,王在清的名字並不陌生。和他一樣知名的,還有他操控的10家洗浴中心、KTV、會所。
開元酒店,就是王在清構建“色情集團”的起點。
王在清的涉足色情行業的行爲可追溯到2004年。那一年,王在清24歲。“當時我承包了開元酒店的康體樓,裡面有夜總會和桑拿,桑拿裡面有賣淫服務。”王在清在警方筆錄中聲稱,承包開元酒店的第二年,他又承包了開元二期迎賓路頤和洗浴,但因爲失足女少,生意並不太好。
之後幾年,王在清曾到北京發展。但因資金出問題,王在清再次回到徐州。憑藉着此前組織賣淫的經驗,王在清準備在徐州大展拳腳。
2008年左右,王在清糾結小弟、親信後,先後在江蘇徐州市泉山區、雲龍區,河省開封市等地組織賣淫;獲取利潤後,他又陸續經營法老王gTV、七星商務會所、北京彩虹等娛樂產業,積累資本。2009年12月,王在清註冊成立江蘇豐疆投資有限公司,後變更爲江蘇豐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疆集團),將涉黃產業、娛樂產業和“內保”均置於集團管理之下。
對於豐疆集團,王在清一直引以爲傲。對外以經營煤炭生意爲主的豐疆集團,不僅成了王在漂白身份的平臺,也成了他打通政商關係的渠道和資金轉運點。
在王在清眼裡,任何產業都比不上賣淫賺錢來得快。以豐疆集團爲依託,到2017年,王在清在徐州市區和河南開封等地,開設了徐州開元頤和桑拿洗浴中心、徐州開元鼎秀會、徐州四季溫泉SPA會所、徐州海天雲怡宮、徐州海天淨塵私人會所、開封開元國會溫泉會所等。
在徐州人看來,這些地方的賣淫服務是公開秘密。起初也有周圍居民和出租車司機舉報過,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在徐州當地,關於王在清背後有強大勢力的說法很多。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規避風險
在當地,關於王在清的說法有很多,更被當地娛樂行業稱爲“專家”。
王在清將“專家”扮演得淋漓盡致。爲了用正規按摩掩飾賣淫服務,王在清在對海天淨塵私人會所裝修前,特意到南京、澳門考察裝修風格。爲躲避公安機關查處,裝了不少防盜門和密碼門。
爲了規避法律風險,王在清用其親屬的名字註冊過多家公司。其中,紫水晶公司居中管理涉黃產業和娛樂產業的財務,將徐州地區賣淫收入集中在該公司形成資金池,統一供豐疆集團調配使用;之後再將賣淫場所財務與豐疆集團其他產業財務分開設立,在表面上切斷了豐疆集團與賣淫場所之間的資金鍊條關係。同時定期安排人員銷燬賣淫場所的賬目;通過配車、提供免費住房等方式,豢養“內保”人員保護場子。
當地曾有傳言稱,在“道上”提到是王在清的人都能贏得幾分面子。說是王在清場子的失足女,都要比其它場所的更有“面子”。因爲王在清背後有着龐大的政商關係網,出了事都能擺平。
後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案發,王在清賣淫網絡中的百名失足女,共爲其非法獲利1.2億元,這成爲江蘇地區近年來規模最大的賣淫集團。
▲法老王KTV、開元頤和桑拿洗浴中心、開元鼎秀會、四季溫泉SPA會所,以前均設在雲龍湖景區的五星級酒店開元名都大酒店內。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會員制服務
徐州四季溫泉SPA會所和徐州海天淨塵私人會所,是王在清賣淫網絡上最重要的一環,也是王在清的聚寶盆和私人接待場所。會所的人都知道,王在清並不經常在這裡出現。
四季溫泉SPA會所位於徐州著名景區雲龍湖風景區內,其配套的開元名都大酒店是當地較爲豪華的五星級酒店。這裡也是王在清談生意、做接待的主要地點。名氣最大時,山東、安徽等周邊城市的許多老闆,都是四季溫泉SPA會所和海天淨塵私人會所的會員,其中不乏政府官員。檢方證據材料中提到,在涉案場所的賬本上發現,至少有16萬筆收入與賣淫行爲有關。
據豐疆集團部分賬本顯示,僅四季溫泉SPA會所和海天淨塵私人會所,每天就能給王在清帶來至少2萬元的純收入。王在清的得力助手楊某交代,四季溫泉SPA會所和海天淨塵私人會所是會員制場所,客人必須充值1萬元以上才能成爲會員,只有持卡才接待。實行會員制一方面是爲了儘快收回成本,另一方面也是爲了有穩定客源。
據瞭解,這些會所對服務員、失足女的儀容儀表、培訓站姿、禮貌用語、服務流程、工作時間等均作出明確規定。上班期間一律穿灰色短袖襯衫、黑色褲子的工作服。失足女要求整潔、衛生,上班時間是每天下午1點到凌晨2點。其中,會所一樓二樓爲普通洗浴中心,一樓僅設男性浴室。如果客人有特殊需要,由一樓服務員將其送上電梯後,由二樓服務員交給三樓服務員安排;三樓服務員會將客人帶至房間,並安排賣淫人員和“內保”人員放哨。
爲了方便客人挑選,場所內的失足女有一個專門設置的休息區,沒有顧客的失足女都在等待區裡面。這個集團所招募的失足女要求是身材好,顏值高。所有失足女都由技師經理統一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全系列服務項目。
一位曾經到會所嫖娼的顧客稱,洗浴中心最通行的是包間制,客人可以要求失足女陪着洗澡,根據套餐不同,可提供的服務也不同。
同時,王在清還註冊辦理了多個POS機,實行單獨管理失足女和財務工作的制度,以規避風險。
▲在王在清控制下的豐疆集團宣傳冊中,洗浴中心、KTV是重點宣傳內容。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編號管理
在王在清看來,龐大的網絡需要嚴格的管理。在各地考察後,王在清對上下班的考勤、現場的服務流程、衛生流程均制定了嚴格規定。失足女們每個都被編號,並要學習管理制度;每個場所也各有各的管理制度。
在王在清制定的衆多制度中,不僅包括約束服務員的制度,也包括管理賣淫技師的各項制度、應對公安檢查流程等制度。比如現場服務員和技師不能互留聯繫方式,部門之間不能相互打聽信息;現場不可以出現避孕套、性工具、情趣內衣等與賣淫有關的物品;前臺安裝警報裝置,一樓服務員可通過對講機喊話或按警報;賣淫技師不能帶手機,不能接私活,按要求上下班,上下班走安全通道,不能走前門;請假必須經技師經理同意,不能和客人發生衝突,不能和會所服務員及其他員工處對象。如果因爲技師原因導致客人拒絕買單,客人消費由技師墊付。KTV會所規定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間及獎懲制度,採用層級式管理,不能越級,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不得頂嘴。
除了規則制度外,王在清對失足女的提成也做出明確規定。以680元爲起點,失足女可拿到四到六成的提成費用,但絕不允許接私活。2010年夏天,開封開元國會溫泉會所溫泉部經理黃某彬、主管文某私自聯繫會所外失足女到開元客房部爲客人提供性服務,會所負責人陳某龍得知後向王在清彙報。王在清、陳某龍以開會爲由將黃某彬、文某騙至豐疆集團總部,強行將二人關押在辦公室內不讓離開,先後以毆打、辱罵、恐嚇等方式對二人進行審問。直至次日黃某彬、文某承諾“上繳非法所得”後,才讓二人離開。
失足女小麗供述稱,“幾乎每個人每天接客都在3人以上,多的達到七八人,平均每月收入兩三萬元。到開元的嫖客基本上都是有社會地位的人,也是腐蝕官員的手段。”
▲江蘇徐州,位於老東門時尚街區的七星商務會所早已停業。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吸毒和淫亂
在王在清的運作下,旗下賣淫場所每月純利潤就可達500萬元以上。這些錢除了用作償還貸款外,更多的是用於個人消費。
賭博和吸毒,是王在清的愛好。
檢方查明,2017年6月15日,在徐州海天淨塵私人會所888帝王房,王在清與江某某吸食毒品,王在清還安排失足女周某乙和閆某某到場,後四人進行淫亂活動。在周某乙離開後,王在清又安排失足女徐某某到場。王在清以金錢引誘徐某某、閆某某吸食毒品。之後王在清和江某某、徐某某、閆某某進行淫亂活動。
2017年10月中旬的一天,王在清聯繫張某某(另案處理)購買毒品後,在徐州開元名都大酒店預定的房間內,王在清和江某某在該房間內與失足女張某某以及另外一名失足女進行淫亂活動。期間,王在清容留張某某吸食毒品。同年12月5日,王在清在徐州開元名都大酒店預定房間併購買毒品後,安排失足女許某某、劉某甲、劉某乙到預定房間提供性服務。王在清、周某乙、王某乙先是在該房間吸食毒品,在此過程中王在清等6人進行淫亂活動。
在王在清的價值觀裡,吸毒和淫亂都是爲了尋求刺激。在尋求刺激的同時,也與利益關係人結成了同盟,能爲其在徐州的生意穩定根基。
但對於聚衆淫亂的指控,王在清並不認同。
▲王景稱爲阻止王在清從事賣淫活動自己曾割腕自殺,但王在清依然我行我素。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割腕相逼
2012年,經人介紹王在清認識了妻子王景。在王景眼裡,王在清溫柔、情商高、體貼人,是理想的丈夫人選。2013年10月,與王在清結婚後,王景進入豐疆集團工作,並在王在清要求下管起財務工作。
在員工工資裡,一項關於技師提成的支出引起了王景的注意。幾經詢問,她得知這筆開銷主要是爲了支付失足女的工資。由此,兩人產生過幾次矛盾,在豐疆集團鬧得人盡皆知。王景甚至通過割腕自殺的方式阻止王在清,但沒有任何效果。
爲了安撫妻子情緒,王在清曾在寫給王景的保證書中寫道:“要改變做人做事的方式,不再欺騙王景,一旦出事由其本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絕不拖累王景和子女。”但事實上,王在清一邊給妻子寫下按着血手印的保證書,一邊告訴小弟們另起爐竈。
王志清在供述中提到,爲了不讓妻子王景發現,他還曾另開賬戶當起幕後老闆。但吸毒、嫖娼依然是家常便飯。
2014年8月1日,王景與王在清辦理了離婚手續。
▲2015年11月,王在清給妻子王景寫下保證書。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16宗罪
沒有了婚姻束縛的王在清,在當地娛樂行業更加如魚得水。
敲詐勒索、強迫買賣、尋釁滋事、窩藏、聚衆淫亂、非法拘禁、組織賣淫,隨着底線的不斷突破,王在清手段狠辣、背景強大的傳言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他更是將親戚、信任的人安排到會所、豐疆集團擔任要職,以便隨時銷燬證據,並保證他的安全。
在2018年的夏天,王在清經營的“色情集團”,轟然倒塌。
2018年6月3日,在當地公安機關的一次突襲檢查中,王在清經營的多家會所近百名失足女被查獲,王在清隨之落網。因曾參與過公司經營,王在清前妻王景也被列爲2號人物查辦。
在長達247頁的(2019)蘇0382刑初627號刑事判決書中,檢方提到僅開元頤和桑拿2009年賣淫鍾數爲35895個,包夜1857個;2010年賣淫鍾數爲52865個,包夜3286個;2011年2月1日至4月21日賣淫鍾數爲15648個,開元頤和桑拿的賣淫收入佔全部會所收入的98.46%,達到8029.86萬元。開元三期四季溫泉SPA會所2011年7月23日至2013年1月31日賣淫鍾數爲22576個,包夜328個;2017年5月至12月賣淫鍾數爲8028個,賣淫收入佔全部會所收入79.82%,達4500萬元左右。
判決書顯示,王在清近十年組織過的賣淫行爲,有據可查的次數超過16萬次。僅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間,當地羣衆舉報開元四季溫泉的賣淫嫖娼的警情次數,就達幾十次之多。
今年6月3日,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騙取貸款罪(單位)、騙取貸款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聚衆淫亂罪、引誘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罪、窩藏罪等16項罪名,王在清被判處有期徒刑22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王在清的前妻王景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犯騙取貸款罪、高利轉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涉案的其餘27人,也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項罪名分別獲刑。
一審宣判後,包括王在清、王景在內的多名被告人提出上訴。王景稱其對王在清組織賣淫等行爲多次制止,並未參與,且後期對其仍有組織賣淫的行爲並不知情。
王景的辯護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殷清利律師透露,他已於8月底向徐州市中院提交了王景割腕自殺救治病歷、王在清承諾書等6份新證據,並提出調取證據、審計鑑定、證人出庭、開庭審理等16份申請。
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