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保定某飯店驚現賣淫窩點!詳情披露……
近日,保定檢察院對被告人伍某某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提起公訴。經查,伍某某爲非法獲利,在經營保定市競秀區秀蘭飯店洗浴及紅璽會KTV期間,授意張某甲(已判決)等人可以爲客人介紹賣淫女提供賣淫服務...
檢察院通報如下
起 訴 書
保競檢一部刑訴〔2020〕337號
本案由保定市高陽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伍某某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罪,於2020年1月7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於2020年1月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間,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二次(自2020年2月21日至3月21日;自2020年5月6日至6月4日);因案情複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三次(自2020年2月8日至2月21日;自2020年4月22日至5月6日;2020年7月5日至7月15)。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以來,被告人伍某某爲非法獲利,在經營保定市競秀區秀蘭飯店洗浴及紅璽會KTV期間,授意張某甲(已判決)等人可以爲客人介紹賣淫女提供賣淫服務。
(網絡配圖)
1、2018年8月23日,張某甲介紹賣淫女張某乙和嫖客騰某某在保定市競秀區**飯店1407號房間賣淫、嫖娼。
2、2018年8月30日,張某甲在保定秀蘭飯店紅璽會KTV介紹賣淫女苑某某和嫖客郭某某在**飯店1108號房間賣淫、嫖娼。
3、2018年9月20日,張某甲在保定秀蘭飯店紅璽會KTV介紹張某乙等三名賣淫女和嫖客楊某某、趙某某、王某某在保定市**酒店7009、7019號房間賣淫、嫖娼。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被告人伍某某的供述與辯解,證人張某甲、,張某乙、張某丙、冉某某、王某某、騰某某、楊某某等證言,辨認筆錄,手機取證報告,到案經過等。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伍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本院認爲,被告人伍某某介紹他人賣淫,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介紹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伍某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保定市競秀區人民法院
檢察官:方 芳
2020年7月15日
3.《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