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老城風貌的建築有望依法騰退改造

■優秀近現代建築工業遺產傳統衚衕均被增列爲保護對象

■破壞老城風貌的突兀建築、年久失修的危房等不符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建築物,有望依法進行騰退保護和改造

■騰退方式包括申請式退租、房屋置換、房屋徵收等

昨天,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進行了三次審議。優秀近現代建築、工業遺產和傳統衚衕均被增列爲保護對象。此外,破壞老城風貌的突兀建築、年久失修的危房等不符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建築物,有望依法進行騰退保護和改造。騰退方式包括申請式退租、房屋置換、房屋徵收等。

“實踐中,一些不符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建築物,應當依法予以騰退保護和改造。”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認爲,有必要爲騰退保護和改造提供法治保障。

爲此,三審稿中提出,對於危害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安全,破壞老城、三山五園地區和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以及傳統村落的歷史格局街巷肌理、傳統風貌、空間環境,不符合保護規劃有關建築高度、建築形態景觀視廊等要求,以及嚴重影響居住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所在地區政府產權單位可以依法通過申請式退租、房屋置換、房屋徵收等方式組織實施騰退保護和改造。

除了掛牌保護院落名人故居之外,三審稿明確,將優秀近現代建築、工業遺產列爲歷史建築,也納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優秀近現代建築,是指自19世紀中期至20世紀70年代中期建造的,現狀遺存保存較爲完整,能夠反映北京近現代城市發展歷史,具有較高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建築物(羣)、構築物(羣)和歷史遺蹟。工業遺產主要指展現工藝流程和工業技術發展的具有歷史價值、社會文化價值、藝術美學價值、科學技術價值或者經濟利用價值的工業建(構)築物及設備產品、工藝流程等。

此外,三審稿專門增加“傳統衚衕”作爲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傳統衚衕指清代及以前形成的衚衕。

結合歷史研究和社會人文方面專家意見,三審稿提出,加強對傳統節日特色民俗傳統工藝方言的研究記錄工作。加強對具有歷史價值的老字號、老物件、老手藝、老劇目等的保護利用,形成穩定、經典的傳統文化品牌合理佈局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空間。鼓勵老字號原址原貌保護。(記者 高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