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牡丹裸女姦殺案 5男一審全無罪
屏東縣牡丹鄉曾姓女子遭性侵殺害棄屍案,共有5名男子被檢方起訴,不過,屏東地方法院4月30日宣判,因罪證不足,判5被告全部無罪。
牡丹鄉長樂村附近山區於99年4月28日發現一具身首異處的女裸屍,死者是42歲的曾姓婦人。同年5月3日全案宣告偵破,逮捕主嫌謝坤鍾(51歲)等5名嫌犯。謝嫌羈押2個月後交保,其他4人分別是王炎黃(34歲)、陳榮輝(64歲)、顏忠生(35歲)以及有智能障礙的黃姓男子,4人在警方移送檢方復訊後即獲交保。
警方當時表示,曾女於4月4日參加喜宴後失蹤,主嫌曾與她一起飲酒,在場還有其他4名男性酒友,後來5名男子意圖性侵曾女,曾女反抗要逃跑時,遭謝嫌以尖刀猛刺多刀,其他4人也毆打或以石頭攻擊曾女,被害人昏厥後被載到山區產業道路棄屍,嫌犯並將裝屍體的麻袋焚燬。
警方在謝嫌家中查到未清洗的血跡,並在棄屍點找到焚燒屍袋的灰燼、掃把、瓢子等證物;5嫌被依性侵、殺人棄屍等罪起訴。不過,合議庭法官以自白的兩被告翻供、其他3人都不承認涉案,加上沒有直接或間接證據顯示5人涉案,昨天判決全部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