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姦殺2姊妹男子18歲入獄 他申請再審53歲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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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蒙古1名53歲周姓男子,因爲姦殺姊妹被判入監21年多,當時他18歲,他在監獄時曾寫血書,並請父母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2009年12月出獄,總共被關21年4個月4天,昨天內蒙古自治區高院開庭再審周男強姦、故意殺人案撤銷原裁定,宣判無罪。

據《九派新聞》報導,男子被判姦殺姊妹入獄21年獲無罪,案發時我是18歲小夥,如今53歲,整個青春都耗在監獄裡12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開庭再審周男強姦、故意殺人案撤銷原裁定,宣判無罪。「案發時我是18歲小夥,我今年已經53歲,我的整個青春都耗在監獄裡了。」

周男表示,1988年他與同村妻子結婚。同年7月,妻子的兩個堂妹到草場挖草藥被姦殺,兩人均爲十七八歲,周男因首先發現屍體被懷疑。他也勸阻親屬不要上前,要保護現場。警方曾向岳父表示,「你女婿的嫌犯排除不了。」一個多月後,周男被警方逮捕,後被判死緩,至2009年12月出獄,實際服刑21年4個月4天。

周男於偵查階段時,先是否認後又認罪,周男認爲有罪供述是屈打成招。他表示,自己在監獄服刑時曾用掃帚枝扎破手指寫血書,委託獄友帶出去交給檢察院,「後來法院說遺失了」。1991年至1992年,周男和父母曾要求重新申請鑑定。警方在法庭上稱提,取的死者分泌物證據因爲搬家遺失。父親爲兒申訴從車票來看有百餘次,妻子也始終相信他,獨自撫養女兒不離不棄,他出獄時父親已離世10年。

網友對周男的遭遇感到不捨,「讓無罪的人白白荒廢二十多年,卻放任兇手逍遙法外,真的很離譜人生總共纔多少年啊」、「人生最好的年華都在裡面度過,冤假錯案要賠上整個人生!真特麼離譜!」、「天啊他的人生怎麼辦啊21年啊他爸爸媽媽得多苦等,每一個節日每一個新年都沒有兒子在陪是多痛苦,他的人生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