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綠能!明年將釋7宗國有地標租 設太陽能光電

國產署明年將釋出7宗國有地標租,提供業者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爲了推動太陽能光電政策,國產署今(30)日表示,爲了持續配合國家政策以及太陽能光電業者的需求,明(2020)年預計釋出7宗國有地標租,國產署表示,該等國有土地區位基地條件俱佳,預計將在農曆年後在2月、4月兩批釋出、標租,歡迎有興趣的光電業者踊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今(2019)年標租國有土地供太陽能光電發電設置使用情形良好,今年共標租2批,第一批標脫臺南善化及高雄美濃土地,分別年收入租金有53萬元和62萬元;第二批再度標脫2宗,分別爲臺中后里及嘉義布袋,年收租金分別爲309萬元與157萬元;此4宗土地標租光電案,面積合計6.67公頃。

國產署表示,爲了配合推動臺陽能光電政策,依據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國有地可以標租給民間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使用,除了去年的4見順利標脫。國產署目前再選出的國有地包含新竹縣1處、苗栗縣1處、臺中市1處、雲林縣1處、嘉義縣2處及高雄市1處,共計7宗要預計明年標租給民間業者運用

7宗國有地釋出共計11.19公頃,其中臺中有1萬2429平方公尺、新竹湖口鄉有1萬4357平方公尺、苗栗有2059平方公尺、雲林1萬477平方公尺、高雄則是1萬2800平方公尺、嘉義的兩處分別釋出3萬5450平方公尺以及2萬402平方公尺。

國產署表示,該7宗國有地預計分兩批標租,大約都是在農曆年後,分別2月與4月標租,也希望有興趣的光電業者評估並且投標。目前國產署提供國有地設置太陽能光電有4種方式,從2018年開辦至今,申請開發(由民間申請籌設、國產署發同意書同意委託經營)有15件;已經同意委託經營有1件;委託改良利用(國產署提供土地,交由能源局或地方政府招商)有2件;標租則有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