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開車到加油站加75公升95無鉛 「1公升」竟要價「200元」
▲男子到沙鹿某加油站加2次霸王油,遭法院判刑。(圖/翻攝臉書)
陳姓男子開車沒錢加油,竟先後2次開車到沙鹿某加油站加「霸王油」,共加75公升的95無鉛汽油後,沒付錢就離開。陳男雖辯稱是因爲搬家纔沒去還錢,而他的老闆也代償2089元油錢,臺中地院仍依詐欺罪判陳男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1萬5千元,換算每公升汽油就要200元,可說是史上最貴汽油。
判決書指出,24歲陳姓男子無所事事,曾因施用毒品遭法院判刑,易科罰金完畢。2018 年2 月20日凌晨2 點多,陳男明知沒錢加油,竟開一輛小客車到沙鹿區臺灣大到六段上的一家加油站,跟加油站員工表明要加「95,500,付現」,等員工加好油後就直接開車離開。
隔月10日上午8點多,食髓知味的陳男再開另一輛車前往同一間加油站,跟員工表示「95加滿付現」。他在加好油後,跟員工坦言沒帶錢,表示願意簽下「質押油款同意書」,事後再來還款。員工不疑有他,讓他填寫資料後開車離開。事後發現,陳男填的資料都是假的,立刻報警,警方也循線逮獲陳男,並依詐欺罪嫌送辦。
陳男雖坦認有開車去該加油站加油2次沒付錢,辯稱他後來搬家搬離沙鹿,纔沒有回去加油站還油錢,不是一開始就決定加油不付款。
法官審酌陳男正值青年,卻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自身所需財物 ,竟以加油後佯稱未帶金錢,並留下不正確個人資料後離去,共詐得75.48公升,2089元的95汽油。考量陳男法庭上已坦認犯行,其吳姓僱主更代爲償還欠錢,達成和解,最後依詐欺罪判他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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