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酷網涉侵權 前LINE TV執行長劉於遜成首例APP盜版判刑定讞

▲LINE TV前執行長劉於遜,因涉及侵權遭判刑定讞。(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酷網路推出追劇神器電視連續劇2」等APP,但未取得合法授權就把多部熱門韓劇電影納入播放選單,並透過插入廣告獲得收益,遭業者狀告法院。歐酷網董事長、前LINE TV執行長劉於遜遭起訴後,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改判有期徒刑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劉於遜成爲國內首宗APP盜版有罪判決定讞案例

本案乃因熱門韓劇「任意依戀」及「W 兩個世界」的享有我國專屬公開傳輸權的「科科公司」,發現歐酷網2013年11、12月間,開發、上架的APP「電視連續劇2」、「電視連續劇3」,這些APP是透過程式自動抓取第三方網站影音連結,讓使用者可以連結至外部網站觀看影片節省使用者搜尋影片路徑時間。但2016年7、8月間,這些APP將這兩部韓劇連結至Youtube或Dailymotion平臺,並列入節目表中,讓使用者可以選取。「科科公司」不滿,一狀告上法院。

檢警偵辦後,對歐酷網的負責人劉於遜、技術翁瑞廷以及歐酷網公司,依照違反《著作權法》等罪,提起公訴。一審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該網站、APP實際上並無存取、下載外部網站資料,僅單純提供簡化搜尋、優化播放,且提供超連結或提供嵌入式超連結之運作模式,實際上均僅系提供外部原始已存在足以供不特定大衆瀏覽、播放各該著作之路徑,並非對著作人之著作增加、助益侵害其著作權方式(即非對「新公衆」傳輸),實則系提供公衆接近使用(access)他人著作之途徑,自與公開傳輸之原始定義不同。」故判決劉於遜等人無罪。

案件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雖然仍認定「超連結」方式並無涉《著作權法》「公開傳輸」等罪行;但改認定劉於遜等人的行爲,「成立非法公開傳輸罪之幫助犯」。最後智慧財產法院改將劉於遜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翁瑞廷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歐酷網公司判罰金1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5日駁回上訴定讞,劉於遜成爲國內首宗APP盜版有罪判決定讞案例。

劉於遜等人不僅本案遭判刑定讞,他們也以相同手法將三立電視臺製作的連續劇放在APP上,也遭三立提告,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有罪,但上訴最高法院後,日前遭撤銷,目前由智慧財產法院進行更一審中。此外,劉於遜在OTT新創公司巧克科技(CHOCO TV),2018年間與LINE TV正式合併,該公司獲得韓國NAVER、日本LINE公司投資千萬美元,劉於遜也擔任LINE TV執行長;但因相關侵權案件遭判有罪,劉於遜去年閃辭LINE TV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