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媳婦」林於如死刑定讞 女死囚23年來首例!
南投縣埔里鎮「驚世媳婦」林於如連續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最高法院13日下午駁回林於如的上訴,判處死刑定讞,成爲近23年再度出現的女性死刑犯,也是102年第2名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臺灣待槍決死囚人數累積至51人。
林於如長期沉迷簽賭六合彩、積欠大批賭債,在急需用錢情況下,先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購買鉅額保險,從民國97年11月起,接連謀殺母親、婆婆及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部分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最高法院將她殺害丈夫部分發回更審,更一審維持死刑判決。
▼ 最高法院13日下午駁回林於如的上訴,判處死刑定讞,成爲近23年再度出現的女性死刑犯。(圖/東森新聞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13日開生死辯論庭時,檢方主張,依草屯療養院鑑定,林於如的智商僅有57又有憂鬱症,她犯下此案前未有重大違法情事,不應判處死刑。法官認爲,依據林女的學經歷、犯行及事後處理態度來看,加上林女長期簽賭六合彩,並無智能障礙的問題,因此決定駁回上訴,維持林女死刑判決。
判決指出,林女曾因客戶向其他批發商購買臭豆腐,就放火燒燬客戶的小吃店,「品行並非良善」。她殺害母親、婆婆後,殺害先生已屬第3次殺人既遂,且是計劃性的預謀犯罪。
▼ 最高法院13日下午駁回林於如的上訴,判處死刑定讞,成爲近23年再度出現的女性死刑犯。(圖/東森新聞資料照片)
判決出,林女所殺害者均屬至親,在2度毒殺丈夫被護士制止後,仍「臨崖猶不勒馬,所爲難見容於天地之間,如仍判處無期徒刑,不符社會大衆對於法律及公理、正義的認知與期待」。
最高法院認爲,林女殺害母親及婆婆後,短時間內再毒殺先生,人性既泯難有教化可能,因此仍維持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過去曾有3名女性死囚楊麗華、陳高連葉、朱瑞真都已經先後槍決伏法,成爲司法史上第4位女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