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輔員逼8童拍裸照 父母幫藏關鍵硬碟、手機助滅證

蕭姓女子強拍男童裸照目前在押等待法院審理,她的父母也涉嫌幫忙湮滅證據遭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原本臺北市某兒福單位工作的蕭姓生活輔導員,利用先後與8名男童同宿生活的機會,多次要求男童一起洗澡,再持手機拍攝男童裸照,日前已經遭收押起訴,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進一步查出,蕭女的父母,涉嫌在檢警搜索後,幫忙把蕭女的硬碟、手機藏在茶葉罐和牀下等處,1日再依湮滅證據起訴蕭女父母。

蕭女服務的兒福單位平常提供家庭支援不足、窮困、非行少年少女的短暫中途寄宿,孩子們會被依性別分入不同「小家」,與生活輔導員共宿,身形壯碩的蕭女先後負責輔導2個小家、8名男童,因管教嚴厲,男童都不敢反抗。

檢方調查,蕭女在2015年6月開始,要求4名男童一起洗澡,然後闖入浴室,要求男童們在淋浴間排排站着給她拍攝;7月間,蕭女又要男童們共浴,且不能關門,她就直接坐在門口拍照,隔年他又強行進入浴室拍攝男童共浴裸照,還要男童對着鏡頭比YA。

直到2019年10月間,有男童在上兩性平課程時,提問「被生輔員拍照可以嗎?」性平老師驚覺有異,趕忙問蕭女怎麼回事,蕭女否認強行拍照,辯稱是男童們要她幫忙紀錄生活,而她只對其中1名男童下體特別大感到好奇。

檢警獲報後前往蕭女住處展開搜索,查扣6張男童裸露下體的照片,將蕭女聲押禁見獲准後,蕭女卻透過律師轉告家人檢查家中的舊手機、行動式硬碟,看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影照,蕭女男友協助檢視「有問題的照片跟影片」後,把硬碟交給蕭女父母保管,蕭父把硬碟藏進茶葉罐,蕭母則試圖解鎖手機失敗後,藏進牀下。

隔天檢警根據男童們的證詞,2度展開搜索,查扣相關硬碟和手機,除依使未滿18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起訴蕭女,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外,北檢再針對蕭女父母涉嫌湮滅證據部分提起公訴,至於蕭女男友只是協助檢視硬碟內檔案無證據顯示有參與滅證,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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