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強拍8童裸照 還要家人滅證
前安置機構蕭姓女輔導員,被控拍攝8名未成年男童共浴裸照,臺北地檢署16日起訴蕭女。(本報資料照片)
曾任職某社福基金會安置機構的蕭姓女生活輔導員,涉嫌在2015、2016年間利用照料受安置的7到11歲8名男童機會,多次要求男童共浴時不得關門,拍攝男童共浴全裸照,男童前年上性平課時無意間說出遭蕭女拍裸照,事後檢警搜索查扣6張照片,並收押蕭女。臺北地檢署16日依修正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蕭女,另追究蕭女男友、父母3人滅證罪刑責。全案將在今(17)日移送臺北地院審理。
檢察官痛批在押的30多歲蕭女,明知被害兒童都屬弱勢羣體,本應給予關愛,卻因此犯行,造成被害兒童身心受傷,甚至偵查期間,不思如何彌補被害兒童損害,反而隨意砌詞狡飾犯行,羈押禁見期間透過聯繫家人,致重要證據滅失,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起訴指出,蕭女2015年6月要求4名受照護男童共浴,拿手機闖進浴室拍下6張全裸沐浴照。隔年7月要求5名男童共浴、不能關門,坐在浴室門口拍照,幾天後她又要求3名男童一起洗澡,闖進浴室拍照。
2019年10月,該安置機構舉辦兩性平等課程,有男童說出遭蕭女拍裸照,北市社會局通報警方偵辦。檢方去年11月聲押禁見蕭女獲准後,她透過律師接見時,轉知家人「把她在家裡怪怪的東西收好」,蕭女男友找出她的硬碟及手機後,蕭女父母分別藏在茶葉罐、牀下,檢警去年2度搜索蕭女住處才找到,但僅在手機內找出6張男童裸照。
據瞭解,蕭女坦承有爲男童拍照,但否認犯罪,辯稱只是留下男童「生活紀錄」,但該機構職員證稱,蕭女曾說因男童年紀雖小、但雞雞卻大,基於好奇才會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