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遭霸凌 敦化國中家長砸80萬刊頭版廣告指名道姓
臺北市敦化國中一名家長懷疑女兒遭到霸凌,不滿校方處置失當,花了80多萬元在平面媒體頭版刊登廣告,希望替女兒討個公道,整篇廣告公佈學校班級及女兒同學的姓名,有違反個資法之嫌,這名媽媽說她不怕,全部交給律師去處理。臺北市教育局表示,公告未成年者全名恐違法,對家長作法感到遺憾。
打開平面媒體,頭版一個大大的廣告給郝龍斌市長的陳情書,內容都在控訴女兒從7年級開始被同班許姓同學霸凌,「多次以不堪入耳的字眼,辱罵我女兒」,但該名許姓學生的媽媽是學校老師,向校方多次反映,認爲校方有意護短,想要息事寧人。
家長蔣太太激動示範女兒被霸凌的過程,「(許姓同學)要那個班上黃姓同學,考卷用踢的踢到我女兒,腳踩鞋印在上面,這樣你可以接受嗎?」她不想忍氣吞聲,在平面媒體全國版頭版刊廣告,價格超過80萬元。蔣太太說這是她畢生積蓄是要爲女兒出口氣;不過,整篇陳情卻把對方小朋友的姓名跟班級通通寫出來了,疑似違反了個資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科長譚以敬說,可以體諒這位媽媽的心情,但是針對霸凌事件,教育局設有防治準則,應該回歸校園透過親師生溝通處理,對於家長以登廣告方式揭露未成年學生姓名,恐有違法之虞,也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教育局表示遺憾。
蔣太太表示,「這個部分,我們已經交給律師處理,我是用我畢生積蓄,我爲了要希望,我要問一下大家是不是這個社會沒有正義沒有公理了?」她說登報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對方小朋友公開道歉。
「她用廣告的方式來處理,我們也覺得非常、非常的遺憾。」敦化國中校長高敏慧(左圖)跳出來指責家長做法不當,但是被問到整件事情處理如何,她卻被問到說不出話。
高敏慧表示,「之前的部份,我就先不談,(記者:爲什麼不談,就是有之前的事,纔會有今天大動作啊!)不是不談,對不起、對不起,(這是一連串的動作?)我不是,對不起,我不是不談啦!真的很抱歉,不是不談,很抱歉,我是講錯了。」
原本是班級內的霸凌事件,現在登上了媒體頭版,還上了電視新聞,看來短時間之內,家長的怒火還難以平息。譚以敬表示,學校將會在10日開會對事件進行討論,教育局也會派督學立即介入瞭解,釐清有無霸凌事實與校方處理有無不妥之處。另外,針對登報事件,也會同時對班上相關學生進行輔導。
反霸凌專線:050-200885
▼家長登廣告,刊霸凌女兒同學姓名。(圖/翻攝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