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豬肉抽檢 有三件驗出兩種瘦肉精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12日晚間表示,8日起抽驗(豬)肉品市場及養豬場668件,僅3件含瘦肉精,不合格率0.45%;此外,農委會也證實,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指出,3月初政府陸續接獲民衆反映市售豬肉部份含有瘦肉精,是一般民衆將自購的新鮮肉品、香腸等送往義美實驗室檢驗,結果驗出萊克多巴胺與沙酊胺醇,可是目前尚不知取樣方式及實際驗出的品項。
農委會表示,自8日起分別至養豬場抽驗毛髮血液、飼料,並至肉品市場抽驗。在毛髮血液部分,防檢局赴雲林縣、臺南市及屏東縣43戶養豬場,抽驗毛髮185件和血液190件,其中檢出2戶不合格,這兩戶不合格戶爲屏東縣業者,各驗出萊克多巴胺與沙酊胺醇。在肉品市場部分,稽查人員前往新北市、桃園縣等10處肉品市場抽驗293件樣品,結果有1件不合格。陳保基及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表示,這件商品驗出兩種瘦肉精,即萊克多巴胺與沙酊胺醇。
黃國青也表示,今年1到2月共驗1456件,僅3件不合格,不合格率0.2%;前述3月8日以來抽驗668件,不合格3件,不合格率0.45%;合計今年驗2124件,6件不合格,不合格率0.28%。
農委會也表示,爲強化畜牧場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的源頭管制工作,以維護消費食用肉品安全,首先將強化源頭管制,杜絕境外非法藥品走私,同時針對曾有抽查不合格紀錄之養豬場,提前 3至 7日進行毛豬拍賣前抽驗;另外自 3 月 14 日起,由養豬場切結證明上市豬隻無使用乙型受體素,並由肉品市場公告養豬場是否提供切結證明;對於未提供切結證明者,將由農委會會同地方政府至養豬場進行提前抽驗。
農委會表示,未來也會定期發佈乙型受體素檢驗結果,並落實違法養豬場移動管制,也就是不合格的養豬場皆不同意上市拍賣毛豬。對於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的養豬戶,依據動物用品管制規定,可裁罰新臺幣 3 萬元至 15 萬元罰鍰,一年內連續犯者,最高可罰 125 萬元。
農委會指出,除原檢驗單位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之外,農委會也將輔導所屬藥物毒物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畜產試驗所等技術單位及財團法人臺灣動物科技研究所加入,辦理肉品殘留乙型受體素的檢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