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跳舞時和旁邊顧客發生衝突 一拳將對方打下舞臺致其死亡!判刑11年

男子李某酒吧跳舞時,和旁邊的顧客陳某發生衝突,李某一拳擊中對方面部,導致陳某摔下舞臺顱腦損傷死亡。2021年6月,李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1年。

男子李某家住江蘇灌南縣

2020年12月3日晚,李某受朋友邀請至灌南縣堆溝港鎮興港小區蒔光酒吧,此時陳某與朋友也在該酒吧內飲酒。當晚23時許,李某在該酒吧內蹦臺上跳舞時,與陳某發生衝突,李某揮拳擊中陳某臉部,致陳某當即頭外腳內摔倒在22釐米高的蹦臺下。陳某經送醫搶救無效,於2021年12月16日宣告死亡。經鑑定,陳某系顱腦損傷死亡。

案發後李某被傳喚到案。當時在場的幾名證人稱,當天陳某在跳舞時,和另外一個跳舞的男人(指李某)互相瞪着對方,陳某推了對方,對方那個男人用右手握拳直接打在陳某頭部左邊位置,陳某就直挺挺的臉朝上倒下去,後腦勺着地,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其報警後,發現陳某後腦勺全是血,鼻子也流血了。

李某到案後供述稱,當天跳舞時一個不認識的男子用胸口在其身上撞了兩下子,仰着頭瞪着其,其也瞪着他,接着他左手卡其脖子,右手打在其右嘴角拳頭,其發現嘴角淌血了,就用右拳打了他左臉上一拳,他就直挺挺的就向後倒地上去,一動也不動了。後其就離開了酒吧。酒吧的舞池地面高了十幾公分,有一個臺階高度

江蘇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爲,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李某不能正確處理糾紛,在糾紛發生後用拳頭擊打被害人面部,證人證言被告人的供述均稱被害人“直挺挺”倒地,結合法醫鑑定意見,可以認定被害人受被告人擊打後,面部受傷摔倒在地,導致顱腦損傷,因搶救無效死亡。

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