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誇口怕妳做了從此愛上 對女高中生下手結果挨告判刑

陳姓男大生交友軟體對女高中生誇口「怕妳做了之後從此愛上愛上」,進一步約女高中碰面後出手,結果挨告強制猥褻,遭臺北地院判刑8月。(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男大生在交友軟體上認識1名女高中生,不僅經常聊色,還誇耀自己性能力強,「怕妳做了之後從此愛上」。陳男後來與少女宿舍見面,趁少女在牀上休息時強吻、撫摸猥褻,不僅沒讓少女愛上,還因此挨告,臺北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8月徒刑,可上訴。

少女指控,她在交友軟體上認識陳男,陳男2019年4月間稱要教她英文,因此約她到宿舍交誼廳碰面,並表示想交往,但她當時纔剛與男友分手1周,還不想交新男友,陳男卻趁她進寢室躺牀上休息時,不顧她哭喊不要,把手伸進衣內摸胸、摸下體並強吻她,她因緊張換氣過度,陳男才停下。

陳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少女主動說要到他的寢室休息,2人有曖昧關係,曾討論是否交往,因少女無法清楚交代前男友已確實分手,他對交往心生猶豫,但絕沒有猥褻少女,只有抱着親吻,但相處2天后發現少女感情偏差,所以表明不交往,之後就沒見面,少女可能因此心生怨懟才提告。

辯護律師則說,少女歷次陳述前後不一,對於相關細節也記不清楚,且少女若真遭強制猥褻,當下可以求救、離開牀鋪,自由進出,卻仍待在陳男房內小時,之後更一起離開宿舍,並不合理,少女曾向心理師詢問感情問題,不能排除少女害怕與陳男關係被男友發現,才因壓力提告。

合議庭勘驗陳男與少女的對話紀錄,發現陳男曾大膽表示「有點生理反應」、「如果是跟我做的話,你應該就不會這麼懼怕」、「要不要我教你怎麼讓自己舒服」、「怕你做了之後從此愛上」,屢次提議與少女要有親密行爲,但少女未答應,也多次希望陳男停止此類話題,與陳男辯感情糾紛等情不合。

合議庭認爲,少女雖然對事情經過說法不一,但性侵受害人心理壓力,有部分誤差仍屬正常,且少女對於強吻、摸胸、摸下體部分的供述都很明確,而每個人受害反應不同,不能僅因案發後少女仍與陳男共處,就認定少女指控不實。

另根據心理師到庭證述,少女是在心理諮商時,受心理師鼓勵才決定報警,而非因受男友壓力提告,且在案發後,少女與陳男的聊天態度明顯驟變,合議庭因此認定陳男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