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化財務報表掏空公司20億!國內LED先驅「揚華科技」負責人判刑14年
▲揚華科技負責人詹世雄、林家毅透過假交易美化財務報表,掏空公司近20億元。(圖/資料照)
由電子零組件廠宇加科技及清潔用品「金美克能」轉型綠能產業的揚華科技,負責人詹世雄、林家毅(現改名林峻輝)涉嫌與多家公司共謀,透過循環交易美化財務報表,掏空公司近20億元。新北地院26日依違反證交法及銀行法等罪判詹世雄14年、林家毅14年2月。仍可上訴。
據判決,詹世雄與林家毅掌握宇加、揚華、安揚等10多公司,從2012年3月到2015年6月涉嫌透過假交易,營造公司業績大幅成長假象,拉擡公司股價,致散戶誤信投資,但實際上這些交易都只是將訂單灌水的紙上作業,兩家公司藉此從中獲利上億元,並涉嫌透過循環交易,掏空公司近20億元。
詹世雄與林家毅的假交易計劃,大大爲公司營造出24億元高額業績假象,公司股價被拉擡後,他還向金管會申請發行了3億元的公司債,讓許多投資客見狀誤以爲該公司前景可期,急掏錢投資。但因人頭公司交易的品項最後又都回流到當初出貨的公司,詭異的交易模式備受質疑,檢方在其中一間涉案公司無預警倒閉後,開始進行搜索行動。
法院審理時,詹世雄坦承交易案的存在,但他辯稱自己只是該公司的董事長特助,沒有決策權力。不過據他旗下員工表示,他們皆是聽從詹的指示在工作,而有業務往來的銀行行員也指認他就是公司實際負責人,因此法官不採信詹說詞。
詹世雄與林家毅利用假財務報表詐取了8百多名投資者的惡行,民事部分2018年11月判決已確定,他們需賠償9億3694萬餘元確定;刑事部分新北地院審酌,雖偵查中詹、林有自首部分犯行,但許多犯罪細節仍表現出卸責態度,可見並非真誠悔悟,最後依違反證交法及銀行法等罪判詹世雄14年、林家毅(現改名林峻輝)14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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