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操外匯期貨吸金18億 負責人遭判14年罰1億
男子田書旗在2015年到2019年成立奇歐私人財富管理團隊,以代爲操作外匯期貨交易之投資吸金逾18億元,臺灣高等法院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刑14年,判罰金1億元。可上訴。
田書旗與投資人約定保本投資方案,給付固定利潤予投資人,分潤折算年利率至少達24%。由其妻管理財務及調度資金,田書旗並提供推銷者高額獎金,使公司等人一同參與招攬不特定投資人投資以吸金,吸金規模達3億3385萬元。
另田男以法尼新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以太幣挖礦事業,並建立礦場,與投資人約定保本投資方案,給付固定利潤予投資人,分潤折算年利率至少達33%,最高至50%。由其妻黃淑霞管理財務及調度資金,吸金逾12億3078萬5千元。
田書旗還以投資易幣新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別股,或投資雲豪斯餐廳、肆舍五入咖啡廳或「露以談茶」飲料店、「以太房」火鍋店等實體產業或外匯GP投資方案招攬不特定投資人投資以吸金,吸金規模達2億37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