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雞爪大陸網紅投案 遭裁罰3萬元離境
日前網友在PTT上貼文,懷疑有大陸網紅攜帶雞爪產品來臺直播販賣。(PTT截圖)
日前大陸知名網紅李佳琦攜帶雞肉產品「鳳爪」來臺直播販售,遭疑違反臺灣防檢疫法規,防檢局今(1)日表示,該名李姓直播主上午向防檢局基隆分局主動投案,因大陸爲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新城病疫區,禽肉產品禁止輸入,故已依法裁罰3萬元,該直播主繳清罰款後,已於上午10時離境。
防檢局表示,針對李姓直播主帶大陸鳳爪來臺,防檢局7月31日接獲民衆以電子郵件檢舉後立即啓動調查,除聯絡電商平臺淘寶網將商品屏蔽、下架,亦請內政部移民署提供他在臺停留旅館訊息,將他列入注檢名單,以便於出境時予以留置攔檢,該直播主今日上午已主動向防檢局基隆分局松山機場檢疫站說明案情。
防檢局動物檢疫組組長周曉梅表示,該直播主坦承不諱,自述此行以托運行李攜帶1包0.1公斤的雞爪產品來臺,是爲了向大陸觀衆直播販售,因其所攜帶雞爪已於直播時食用完畢,故防檢局並未沒入、銷燬相關違規檢疫物。
由於大陸屬禽流感疫區,禽肉產品禁止輸入,該直播主攜帶雞爪來臺,又於電商平臺直播銷售,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及第45條之1規定,故防檢局依法裁罰其新臺幣3萬元,該直播主繳交罰款後已於上午10時搭乘長榮航空班機自松山機場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