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福助取得大陸護照改名換姓 法界:要引渡回臺很難
前立委羅福助遭判刑4年定讞後,在發監執行前潛逃大陸,行蹤成謎。但媒體報導,羅福助定居大陸深圳,與二房及2名女兒同住,且已取得當地護照,併成立大友鋼鐵公司。檢方呼籲羅福助返臺面對司法,但法界人士私下表示,羅福助已取得大陸護照,等同大陸國民,不太容易透過司法互助引渡回臺,恐躲過我國司法制裁。
羅福助於2002年時,因涉及11項犯罪事實遭檢方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30年,當時被視爲前總統陳水扁掃除黑金的代表作,但歷經法院多年審判,其中大多被判無罪。2010年更二審時,高等法院以全案纏訟超過8年,援引速審法相關規定予以減刑。全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012年3月間駁回上訴,羅福助被以商會法、證交法、僞造文書等罪,判刑4年,併科罰金新臺幣600萬元定讞。
判決定讞後,羅福助雖發出聲明表示遺憾,但隨即行蹤成謎。檢方當年4月間對他發出傳票,發監執行,但羅福助沒有到案,檢方對他發佈通緝,時效到2030年爲止,屆時羅福助將爲87歲老人。外傳羅福助潛逃大陸,但未經證實。
而根據《鏡週刊》報導,羅家親友透露,羅福助逃亡大陸後,改名爲「付祝」,臺語念起來與本名「福助」一樣,在深圳跟二房及女兒羅紹綺、羅祥綺同住,並擔任當地大友鋼鐵公司董事長,經常持大陸護照,出國辦事。報導出爐後,臺北地檢署發出聲明,雖然無法確定報導內容真假,不過仍呼籲羅福助儘快回臺面對司法。
對此,法界人士私下表示,我國雖與大陸間有兩岸司法互助關係,但因羅福助已取得大陸護照,等同大陸國民,受到大陸司法主權保護,因此若要循司法互助管道,恐無法引渡羅福助回臺。除非羅福助在大陸又犯下重大刑案,遭大陸註銷國籍、護照,我國纔有機會引渡羅福助回國執行,否則羅福助就跟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一樣,在我國留下案底,但在大陸地區逍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