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稅制發揮正向激勵作用 助力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

當前,“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已是社會共識建設美麗中國也成爲國人的自覺行動。《2020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2020年和“十三五”生態環境重點目標任務均圓滿超額完成,全國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山更青了、水更綠了,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背後,離不開稅收政策助力作用。近年來,我國綠色稅制建設不斷完善,環保稅等綠色稅制的正向激勵作用,疊加減稅降費效應,稅收紅利正推動企業加大環保投入,加速企業實現由“被動減排”向“主動治污”的轉變,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記者瞭解到,2016年以前,我國促進環境保護稅費制度主要包括排污費消費稅車船稅耕地佔用稅、車輛購置稅,以及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中的相關優惠政策等,這些政策呈現出多稅種散佈、系統性不強、針對性較弱等侷限性

進入“十三五”時期,我國通過全面推行資源稅從價計徵、擴大水資源試點、實施《環境保護稅法》等一系列改革舉措,構建起更加系統、完善、法治化的綠色稅收體系,在助力生態文明建設中更有效地發揮了稅收槓桿作用。特別是環保稅開徵後,其“多排多徵、少排少徵、不排不徵”的正向激勵作用,切中了企業的“痛點”,有效激勵了相關企業進行清潔生產,減少污染排放。

這其中,《環境保護稅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是我國綠色稅收體系初步構建的標誌。

2021年5月1日,生態環境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制發的《關於發佈計算環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係數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開始施行。公告進一步完善了環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排放量的計算方法,使得環境保護稅政策適用的確定性進一步提高。

自6月1日起,環保稅等10個財產和行爲稅稅種合併申報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實現納稅人一次登錄、一填到底,辦稅效率大幅提高。同時,合併申報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稅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將有效避免漏報錯報,確保申報質量,並有利於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如今,以環保稅爲主體,以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其他稅種爲補充的綠色稅制體系已經初步形成,稅收的整體政策效應已經顯現。

統計數據顯示,環保稅開徵三年多來,納稅人申報的主要大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年均降幅分別達3.5%、3.1%,主要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年均降幅分別達3.8%、3.3%,藍天白雲青山綠水明顯增多,環境逐年改善。與此同時,每萬元GDP產值對應的污染當量數從2018年的1.16當量下降到2020年的0.86當量,降幅達25.8%。

“建設人與自熱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離不開對環境污染的有效治理,而作爲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稅收在此過程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通過環境稅來達到改善環境的目的,是環境稅的第一重紅利效應;更進一步地,環境稅可以降低稅制效率損失,完善稅收體制結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資本產出,增加就業,進而助力經濟增長,這是環境稅的第二重紅利效應。

“十四五”時期,“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爲生態文明建設的新使命。承載着助力保護和改善環境功能的環境保護稅,又被寄予新期待。“接下來,稅務部門將不斷完善綠色稅收體系,更好地發揮環境保護稅在環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