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立委爭議!陸委會稱不能雙重國籍 李貞秀喊不合理:除非先修憲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第15名「陸配」李貞秀。(圖/翻攝自李貞秀臉書粉專)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由於民衆黨設有「2年條款」,現有8席不分區立委預計在2026年初辭職,由第9至16名遞補,其中第15名爲李貞秀,使得陸配參政權再掀討論;但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7日表示,《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對此,李貞秀迴應,要她提一個依《憲法》不承認的國家的國籍放棄證明,邏輯上不合理,除非民進黨完成修憲、承認共產黨政權。
針對樑文傑稱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李貞秀7日於臉書表示,「我來臺灣生兒育女,在這塊土地紮根超過30年,我熱愛臺灣熱愛中華民國,我正正當當生活、規規矩矩繳稅,這樣都還能把我當敵人?」自己跟所有中華民國公民一樣,拿中華民國身分證、出入境唯一僅只有中華民國護照,且必須申辦臺胞證才能順利通關出入中國大陸。
李貞秀指出,自己從來不是共產黨員,甚至父母都不曾加入過共產黨,「身爲臺灣媳婦,僅因爲我名列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出身就成了原罪?」自己對臺灣、中華民國熱愛不比任何人少,「民進黨政客真的不要有這種撕裂族羣的惡劣行徑,什麼年代了,還抱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大沙文主義」。
李貞秀提及,請民進黨不要一天到晚想修理陸配、打壓新住民,執政了還要操弄族羣歧視,政治操作侵害新住民的公民合法權益,一邊騙選票、一邊惡意打壓,「(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不當兵,我都沒懷疑你不愛國,我合法依規在這塊土地生活,若有任何危害國安事證,大可直接舉報移送法辦,不能僅憑無法選擇的出生地就莫須有懷疑賣臺,操弄族羣歧視」。
李貞秀稱,有人要她放棄根本不存在的「國籍」證明忠誠,現行中華民國法律規定,雙重國籍者從事公職才必須提出放棄外國國籍聲明,「要我提一個依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國家』國籍放棄證明,邏輯上就不合理,除非民進黨完成修憲、承認共產黨政權,否則陸委會根本沒存在的必要,直接併入外交部得了!」
李貞秀迴應,或請賴政府努力找出自己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證據,「否則改天又任意指責我是火星國人、美國人,提出放棄國籍證明,我去哪裡找那麼多放棄國籍的證明?或許問題不在我什麼時候來臺灣,不在我有沒有實質賣臺行爲,真正的問題在我有沒有民進黨黨證。」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7日邀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外交部長林佳龍報告「美國總統大選後,對於美中臺三邊關係及未來國際局勢發展之影響」並備質詢。綠委沈伯洋詢問,某辦公室助理是中國籍,也在政黨不分區名單內,陸委會過去曾用《國籍法》20條做解釋,但這是適用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籍者,陸委會有無新的解釋?
樑文傑迴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國籍法》規範不同樣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指大陸人民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10年後可有參政權,但《國籍法》規定要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兩套法律解釋上有衝突;陸委會從去年到現在看法一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保障參政權,但要就任公職要回到國籍法,主管單位就是內政部。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資料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