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擬修婚姻登記條例 取消婚姻登記需要持戶口簿辦理要件

大陸擬取消婚姻登記需持居民戶口簿的規定。 資料照片

新華社報導,大陸民政部日前就起草的《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 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刪除了現行條例中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包括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需出具居民戶口簿的相關規定。

民政部相關司局負責人16日對條例修訂進行解讀時表示,這次修訂《婚姻登記條例》取消當事人需要出具戶口簿的規定,主要是從人口流動客觀規律出發,推動相關公共服務隨人走。

該負責人介紹,現行條例中規定婚姻登記需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居民戶口簿是其有效證明材料。但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口流動性增加,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異地工作和生活,現有規定給他們辦理婚姻登記帶來很多限制,回戶籍地辦理登記無形中也增加了額外負擔,取消當事人提供戶口簿的規定則解決了這個難題。

這位負責人表示,經大陸國務院批准,從2021年6月起,實施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各地在試辦過程中,只要憑一方當事人身分證、居住證就可以在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此類試點已充分說明婚姻登記制度實際上已與當事人的戶籍地脫鉤,也預示着戶口簿已失去現行條例中的原有作用。

他說,大陸目前現行的婚姻登記制度下,提供戶口簿主要是爲了明確婚姻登記的管轄權,如果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也可以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至於取消戶口簿是否會導致重婚、騙婚等現象發生?民政部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已基本實現實時在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聯網互通和婚姻登記數據及時匯聚,各地婚姻登記機關都能夠做到即時查詢使用。並專線聯通了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透過部門間資訊共享,可以實現全國人口資訊的核驗,有效防止重婚、騙婚等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