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取消戶口名簿會導致重婚、騙婚?陸官方澄清了

婚姻登記取消戶口名簿會導致重婚、騙婚?陸官方迴應幾乎不可能。(澎湃新聞)

《每日經濟新聞》17日報導,大陸民政部日前就起草的《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引發衛道人士反彈,指婚姻登記取消戶口名簿會導致重婚、騙婚,民政部強調,透過大陸部門間資訊共用的全國人口資訊覈驗系統,可以有效防止重婚、騙婚等現象發生。

根據草案規定,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都不再需要戶口名簿,也取消了過去對登記的地域管轄的規定。結合《民法典》,草案新增了關於30天「離婚冷靜期」「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可撤銷婚姻」等條文,並對「離婚冷靜期」進行了具體的規定。

文件公佈後,引發廣泛關注,也出現一些爭議。新華社報導,針對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名簿會導致重婚?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這次修訂《婚姻登記條例》取消當事人需要出具戶口名簿規定,主要是從人口流動客觀規律出發,推動相關公共服務隨人走。

據指出,大陸現行條例規定,婚姻登記需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居民戶口名簿是其有效證明材料。但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口流動性增加,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異地工作和生活,現有規定給他們辦理婚姻登記帶來很多限制,回戶籍地辦理登記無形中也增加了額外負擔,取消當事人提供戶口名簿的規定則解決了這個難題。

據表示,經大陸國務院批准,從2021年6月起,實行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各地在試點過程中,只要憑一方當事人身分證、居住證就可以在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此類試點已充分說明婚姻登記制度實際上已與當事人的戶籍地脫鉤,也預示着戶口名簿已失去現行條例中的原有作用。

現行婚姻登記制度下,提供戶口名簿主要是爲了明確婚姻登記的管轄權,如果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名簿,當事人也可以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相關負責人表示,大陸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已基本實現即時線上登記、婚姻登記執行資訊系統聯網互通和婚姻登記資料及時匯聚,民政部婚姻資訊資料庫的現有資料,各地婚姻登記機關都能夠做到即時查詢使用。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聯合專線聯通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通過這種部門間資訊共用,可以實現全國人口資訊覈驗,有效防止重婚、騙婚等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