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8省出臺 一把手「限權」規定

河南省委辦公廳22日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實施辦法》中規定,單位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審批、工程建設、物資採購,同時制定決策事項末位表態制度。其他浙江、山西、雲南、河北等8省也有相關規定。

報導指出,這些針對「一把手」的新規,起於大陸中央擔心「一把手」權力過分集中引發貪腐。北京大學廉政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說,從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期談話可看出,中央的態度就是要限制「一把手」的權力。

《南方週末》曾對18大後至去年11月落馬的83名廳官進行統計分析稱,這些人濫權多出現在行政審批、人事安排、政策獎勵、國有資產拍賣等環節。83人中,有32人是所在部門一把手,佔4成;另有將近6成是分管一事的二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