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廠界噪聲超出規定排放限值3分貝

爲深入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工作要求,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堅持“全年、全員、全過程”練兵,不斷優化執法方式,在持續保持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爲高壓態勢的同時,積極打造“文明、規範、有溫度”的執法環境,審慎實施行政處罰。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公佈一起違反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規定類不予處罰案。

7月19日,市生態環境局接到羣衆舉報,反映建峰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噪聲擾民,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時,該公司正常生產,主要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執法人員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該公司的廠界噪聲進行了監測,《監測報告》顯示,廠區南側白天廠界噪聲監測數值爲63分貝,超過《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規定的排放限值3分貝。執法人員現場對公司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和指導幫扶,依法立案調查,並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爲決定書》,要求其30日內完成整改,堅決杜絕生產噪聲擾民。該企業接到《責令改正違法行爲決定書》後,積極採取降噪措施,並將整改情況向市生態環境局進行了報告。9月1日,經執法人員對現場廠界噪聲進行再次監測,結果爲56分貝,符合標準規定要求。

該公司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鑑於該公司屬於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大連市生態環境局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具體規定,市生態環境局對其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李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