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出新規!中介需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務與收費標準

1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天內完成備案。

並同時在經營場所、網絡服務端的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服務內容以及各項標準。

該《辦法》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實行。

這意味着對於中介行業,有了更具法律約束力的管理辦法。

想要獲得備案資質,機構或企業需要保證自己在軟硬件上都完備、正規,能夠切實保障消費者在房屋租售買時應該享有的權利。

租賃企業還要公示收取租金的銀行賬戶、押金託管銀行賬戶和租金監管銀行賬戶等內容。

附加或延伸的服務也要嚴格公示收費標準等信息。

規定還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人員必須包含專業人士。

人員變動信息也要在五日之內及時更新。

中介在百姓面前各方各面都更加透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