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校長/血汗學生乎?不信任感纔是改革失敗的元兇
文/陳麗捐
我是個喜歡旅行的人,不算多,卻也走過30幾個國家。觀察異國的風土民情,是旅行的樂趣之一,不過多半都是表象的、帶點距離的觀察。擔任行政職務後,不論是公私行程,對各國的教育多留了一份心,常常在自助旅行的途中,難免也會走進國中小(如果校園正好開放的話),去看看別人的教育現場。這算是一種職業病吧!
這陣子,桃園教育界爲了到校時間吵得沸沸揚揚(主要是國中),本校因應的快,上學期末就己和老師達成延後到校的共識。開學不久,通過校務會議,並通知家長、客運及社區巴士,學校相關作息的更動。然後開始觀察學生!
實施的第一天,宣導過「到校時間不早於7:20」的學生,不到7:00就擠在校門口,爲了學生的安全及體諒家長的需求,所以校門依舊早於7:00就開了。
幾周下來,雖然延後到7:45才登記遲到,但學生九成還是會在7:30前到校,打球、吃早餐、整理環境,7:45分進入教室開始晨讀或早自習。
以往常遲到的學生呢?以前7:30分早自習,他會7:35到,現在7:45早自習,他會7:50到,趕着壓線進校門的,通常上班後也是壓線打卡的常客。15分鐘會讓孩子睡飽一點,健康一點,這樣的根據究竟是從何而來?真要讓學生多睡一點,何不延到9點上學?
因爲這張「一秒鐘讓你看清檯灣學生有多血汗」的表,讓我深思,爲什麼臺灣的師生這麼歹命?
阿根廷、墨西哥、巴基斯坦我沒去過,巴西、德國、英國、加拿大、日本我倒是拜訪過,美國我還住了快一年,爲什麼這張表讓我看起來有些不自然?
反覆研究之後,我才弄懂了其中玄機!一個政客爲了突顯他的主張,是可以「以偏概全」的玩弄數據而不需要負責任的。
第一個謬誤是「比較的基準點」:這張表拿得是臺灣國中學生「在校時間」的「最大規範」來比較各國「國中小」的「上課時間」。
比方說美國8:30-15:00,如果對照臺灣(以本校爲例),應該是8:25~15:45,這樣看起來就正常多了!也就是不含第一節上課前及最後一節下課後的活動。(第七節之後的課輔是自由參加的)
如果再精準一點,那應該是比一天上幾節課,每節課幾分鐘,一年上幾天課!
第二個謬誤是,「不考慮各國學制與風俗民情」的比較:
比方說巴基斯坦,教育並不普及,女性受教育的比例偏低;(不然也不會有馬拉拉的事件。ps.馬拉拉說:當整個世界是無聲的,你只要勇敢發出聲音,就會成爲無懼的力量。)比方說巴拉圭,我在訪問期間,經常看到他們的學齡兒童在路上非法打工,國民義務教育的概念尚未普及,也因此社會的貧富差距相當嚴重,可以看到很明顯的階級分野。(西班牙移民及當地原住民幾乎是兩個世界)
我們的國情與日本較爲相近(可能是日治時代的文化影響),也是我看各國課表之後發現到,幾乎只有臺灣和日本,還存在着校園環境清潔的作息。歐美甚至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都沒有校園打掃時間,而日本對校園環境清潔要求,也是叫我歎爲觀止,甚至列爲重要的品德教育。(他們的學生,進教室還要換穿不同的鞋子,全校一致,教室外會有鞋櫃,在外活動是自備的鞋子,教室內是清一色的要求。)
▼大阪中華學校中一課表。(圖/陳麗捐提供)
第三個謬誤是:忽略區域間的彈性
下面是兩所美國國中的上課時間表:(這兩個課表各位在網路上查得到)
Northstar的上課時間自8:10~2:40,每天6節課,每節50分鐘,foothill 的上課時間是8:30-14:40,每天6節課,每節課48-54分鐘不等。每天上課約300分鐘。(臺灣的課程是每天7節課,每節45分鐘,每天315分鐘)但是注意到了嗎?foothill是有早自習的,時間是7:30~8:25。
每個學校存在着差異,美國教育當局只規範基本的時數,並不管學校如何安排每天的作息。到校時間當然也各異其趣,另一位家住很鄉下的美國同學告訴我:I always go to school at 7:00 and 7:30 start the first block. 意即他每天七點到校,第一節課7:30開始。誰說美國學生的上課時間一定是8:30-15:00呢?
我很好奇他們放學後的時間做什麼?我的朋友告訴我,有些家庭孩子就直接回家,但大部份會參加類似臺灣的課輔班(或安親班),也有些孩子會去上才藝課程,當然也有些參加社團的練習。朋友的女兒參加籃球隊,每天上午5:30到校練習,下午如果有球賽,有時甚至到半夜纔回到家。課程如果跟不上,也必須參加類似我們補救教學課程的課後學習。
很多先進國家,孩子放學後參加社團如游泳、球類(籃球、足球、橄㰖球⋯⋯)等等,是國家編列預算,完全免費的。臺灣的國教品質過於廉價,社會瀰漫着「唯有讀書高」的氛圍。適性揚才,成就每一個孩子纔是當今教育改革的核心價值。
回到文章的重點(啊啊!原來現在纔要進入重點啊!)
首先,這些課表似乎更加坐實了「血汗學生」的稱號,美國國中生幾乎15:00前就上完所有「正式課程」了,總時數也只差15分鐘/天,根據物質不滅定律(蛤?可以這樣引用嗎?),不管有沒有早自習,我們應該也可以在15:00放學啊?
這個就要歸功於議員主導修訂的桃園市學生在校時間實施原則了,這份在議員眼中絕不能允許任何變動的「法」(這個在上一篇己經花很長的篇幅議論過了,我還因此被打入老舊、保守,破壞改革,包庇違「法」的黑五類),其中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每節下課時間至少十分鐘,第四款,午餐及午休時間,不得少於七十分鐘。這兩條規定用了極爲嚴謹的字眼「至少」、「不得」,讓學校作息安排完全失去彈性。君不見,美國的課表,下課「過場」時間,從2分鐘到12分鐘不等,那來的「至少十分鐘」,更不用說午餐及午休的「不得少於七十分鐘」了,美國的午休只有25-35分不等,在這個讓學生好好休息的設計上,臺灣完勝美國呀!(下課時間2分鐘,美國學生才血汗吧?)
再則,美國沒有朝會,但是臺灣和日本是有的(通常是15-20分),教育部很會利用時間壓榨教育人員,因爲翻開臺灣的行事曆,朝會要宣導的事項多如牛毛,舉凡衛生保健、友善校園、品德教育、環境教育、法律常識、防災演練,反黑反霸凌⋯⋯您能想像的任何可以和教育沾點邊的東西,我們大概都得宣導。
▼日本千葉小學課表。(圖/陳麗捐提供)
所以,是誰偷了孩子的放學時間?當這麼多框架套在學校身上,還要學校能讓學生睡飽一點,晚點上學、早點回家,這無異是天方夜譚。我想說:如果想穿小一號的衣服,還是先認真減肥吧!
回過頭來談談所謂的「奴性」,不是循規蹈矩,穿着制服,有禮貌守秩序,就是「奴」的代名詞,也不是爆料、指控、當抓耙子,敢於反抗就是有創意、爭人權。當一個人把站在對面的論點都打成萬惡不赦的反改革分子,他同時也成了箝制言論自由的元兇。教育改革的失敗,不在其他,而在社會充斥的「不信任」感--不信任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不帶善意的監督眼神,纔是消磨教師熱忱的毒藥。誰說提早15分鐘到校就是爲了考試?誰說鼓勵學生上課輔就是因爲背後有龐大利益?誰說作息時間早於7:45,教學正常化就會註定失敗?在我們吵這15分鐘之時,英國正宣佈耗資2.85億英鎊,讓25%的中學每天多上課1小時,以提升學生競爭力!
一個連15分鐘彈性都不能給的「原則」是惡法,一個連15分鐘彈性都不能給的議員,是曲解法意,製造對立的元兇。迷信公平,缺乏彈性,講求一致,纔是創造奴性的罪魁禍首。
教育的問題盤根錯節,教育成果與教師素質、課程設計、教學方法都密切相關,教育制度的設計也深受社會期待、傳統價值、生活習性影響,卻不是晚到睡飽這麼簡單的邏輯能一筆帶過。
生病時,請找真正的醫生看病拿藥!教育,還是讓專業的來吧!
●作者陳麗捐,桃園市立龍潭國民中學校長,原文刊於Linda校長碎碎念部落格,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