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惹議 北院3法官自請評鑑創首例

網友人肉搜索林益世涉貪案3名法官照片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審判決惹議,臺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林孟皇7日說,因判決不符國民法律感情,引起高度非議,自認遭遇輿論外界不實的批評與指摘,爲消除誤解,以免名譽受損,將自請移送評鑑,合議庭另2名法官也跟進,創下首例

臺北地院承審林益世案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皇,4月審結認定林益世行爲不構成貪污,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1580萬元;同案被告林母沈若蘭妻子彭愛佳以及舅舅沈煥章沈煥瑤等人通通無罪,全案可上訴。

林益世未構成貪污,一干人無罪

判決出爐後,輿論批評臺北地院合議庭輕判,作家馮光遠(左圖)等人在臉書上發起「臺北地院,我呸」活動,至今超過6萬人次按贊。林孟皇今天發表聲明表示,林益世案宣判後,因判決不符國民法律感情,引起高度非議,並對司法公信力產生高度質疑。

林孟皇表示,合議庭3位法官遭到輿論各種批評與指教,因此他決定自請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另2名法官吳秋宏、紀凱峰也同意分別提起。這也是法官自請移送評鑑的首例。

林孟皇:遭遇輿論及不實批評與指摘

林孟皇說,身爲陪席法官,雖無力主導整個審判過程,但既身爲合議庭的一員,處理本案時,既然自認遭遇輿論及外界不實的批評與指摘,爲消除誤解,以免名譽受損,並維護人民對司法信賴,他認爲有必要依法官法相關規定,請臺北地院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