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換新章=兩萬份文件被迫銷燬 公務員:自找麻煩
如此大費周章?臺中市政府民政科日前要求,各區公所兵役科需將所有體檢表和分級令送回市府,總計兩萬多份文件都得銷燬,引發基層公務員的批評聲浪。爲何導致這個結果?原來...因爲市長林佳龍的簽字章換了,所以全部的文件都要「重蓋」,這起事件雖發生在上個月11日,但至今仍是餘波盪漾。
▲林佳龍換籤字章,2萬餘份文件全被銷燬。(圖/翻攝自三立新聞)
《三立新聞》日前報導,在臺中市府辦公室裡,許多替代役男提着文件準備來銷燬,再換一批新的回去;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區公所的人員都得特定前來市府?答案是:市長林佳龍的簽字章換了!
仔細一看,舊版文件上頭印章的字跡較爲潦草,而新版印章的筆劃變粗,字型也變得比較圓潤。臺中市府表示,林佳龍上任後原本用的是舊章,但有民衆反映市長的「長」看不懂,所以後來才改用新章,並回收兩萬多份文件,搞得基層公務員忍不住批:真的是找麻煩!
這則新聞一出,隨即引發網友們熱烈討論。有網友說「好大的官威呀」、「假鬼假怪...改個名字就要銷燬文件」、「原來錢是這樣花的!」還有網友無奈地說:顏色對了,還好選上的是阿龍、若是胡志強這樣搞,這則留言版肯定被灌爆!
編按:對於市長簽字章更換遭質疑一事,臺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說明,市長林佳龍上任後,有民衆反映市長的舊章字體太草、看不懂,容易造成困擾,市府同仁接獲民衆反映後,主動更換新章。但林市長獲知此事後,立即指示應以節約原則辦理後續事宜,能補救者儘可能以回收、更正方式處理,必須重新印製的文件,舊版的紙張也必須回收再利用,並無全數銷燬、浪費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