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3人在香港法院提堂

新華社香港5月5日電(記者周文其)“叛國亂港四人幫”之一的黎智英及反中亂港分子李卓人、楊森被控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5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院宣佈,3人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案將延後至5月18日再提訊。

香港警方於2月28日拘捕了黎智英、李卓人和楊森。這3人涉嫌參與一宗發生於2019年8月31日的未經批准的集結,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條。黎智英還涉嫌發生於2017年6月4日的一宗刑事恐嚇案件,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第24條。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當日對上述案件提堂。針對3人涉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法院宣佈,將該案延後至5月18日再提訊。針對黎智英涉嫌一宗刑事恐嚇案件,法院宣佈,黎智英在繳納現金後可保釋候審,但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且需要每週到警署報到。

5日下午,數十位市民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舉着寫有“法律嚴懲黑暴兇手”“聲討政治黑暴搞手、重判黎智英”的橫幅,高呼“打倒漢奸黎智英”等口號,強烈呼籲法院徹查黎智英。

4月18日,香港警方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區諾軒等在內的15人,他們涉嫌與去年發生的未經批准的集結案件有關。這是黎智英今年第二次被香港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