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聖傑告詐欺不起訴 女方無套性愛孩子的爹另有其人
歌手李聖傑今年7月被爆和女子蔡昕璇未婚生子,除了出面否認並對女方提告,DNA鑑定報告指孩子的爹另有其人,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爲,蔡女合理懷疑,難以認定有詐欺等犯意,將她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女子蔡昕璇(右圖)於2年前的耶誕節到高雄市觀看李聖傑演唱會,會後在李聖傑的臉書粉絲部落格留言,雙方進一步認識和交往。
媒體於今年7月報導,李聖傑和神似藝人方馨的蔡女未婚生子,李聖傑開記者會否認蔡女的小孩是他的骨肉,並指蔡女以小孩就醫等爲由要脅1200萬元,對蔡女提出詐欺並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告訴。
蔡女於偵訊一開始堅稱懷孕前都只和李聖傑發生性關係,檢方採集大人口腔黏膜和小孩血液做親子鑑定,報告出爐後證明孩子的爹另有其人,蔡女堅決否認,並指高雄榮總所作血液樣本錯置。
後來檢方出示DNA鑑定報告說明,如果樣本有錯,報告結果怎麼會顯示小孩與她有血緣關係?蔡女才坦承曾和另一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因爲喝醉酒沒有印象有無戴保險套,但她事後有服用避孕藥。
檢方採樣送法醫研究所進行DNA親子鑑定後,認定李聖傑並非是蔡女小孩的生父,但蔡女在難以知悉李聖傑和小孩是否存有一等親子關係時,出自主觀上合理懷疑發言,並無涉及誹謗及詐欺犯意,因此將她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