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煒女友欠錢挨告遭詐欺罪起訴 一審結果出爐

歌手黃大煒。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歌手黃大煒之女友兼助理趙姓女子,遭王姓男子提告指控借款未還,檢方起詐欺罪將趙女起訴,臺北地方法院認定,趙女因與王姓男子與黃大煒有合作糾紛而興訟,且證據不足以認定趙女有施用詐術,基於「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判趙女無罪。

王姓男子表示,趙女在2019年11月初向他表示,因資金凍結其與黃大煒無法前往北京參與冬季奧運相關活動,目前急需資金,他於是在11月5日晚間口頭應允借錢予趙女,並匯款63萬元至黃大煒帳戶;之後趙女又說友人因植牙需借款,他又匯款22萬元。

趙女辯稱,王男向她表示欲邀約黃大煒投資原告所經營之餐廳,雙方相約討論投資餐廳合作事宜之情事後,決定欲從美國聘請新主廚來臺,王男即同意先行墊付新主廚來臺所需費用,並匯款到黃大煒帳戶內,這些錢是作爲合作投資餐廳之前置準備費用非借款。

北院依據王男提供的對話截圖認定,趙女向王男借款,而非王男投資餐廳,判她須返還借款共85萬元。刑事部分法官判趙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