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同/運毒判緩刑-非常令我遺憾的判決!
▲李家同:法官顯然不知毒品對人民的嚴重性。(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文/李家同
今天看報知道,有一位毒販運毒被判服獄2年,緩刑4年。法官認爲他是初犯,而且又坦承犯案,所以可以緩刑。法官的判決顯然沒有知道毒品對人民的嚴重影響。
如果一個媽媽吸毒,他的孩子極有可能有嚴重的智能障礙,至少IQ不會高,因此也不能念什麼書,這一輩子都是一個悲劇。
我國的毒販常常會吸引弱勢的孩子,開始的時候,也許只是幫忙運送毒品,以後就會讓這一類的孩子嘗試一些毒品,問題是一旦嘗試了,就很難戒掉;但是毒品非常之貴,所以這些孩子只有兩條路,一個就是也變成了毒販,不然的話就只好做其他犯罪的事來得到金錢。今天我在中午看新聞,就看到有一個年輕人,因爲吸毒而淪爲小偷,他將來有可能一輩子都進進出出監獄。
我因此認爲毒販不是普通的罪犯,因爲他們對社會的影響實在太惡劣,尤其可惡的是,受毒販影響的人往往是弱勢份子,毒販不知道使多少人終身不得過正常人的生活。
法官只判這個毒販2年徒刑,也已經很奇怪了,因爲販毒和一般走私是完全不一樣的,有很多國家走私毒品是極重的罪。我們國家有人吸毒,對全國而言,都是一個極大的損傷,因爲吸毒者不可能對國家社會有任何的貢獻,他的一生都是悲劇,而且一定是國家社會的嚴重負擔。
我希望政府的官員能夠知道吸毒者的悲慘,吸毒者當然希望能夠戒掉,可是絕對不是容易的事;如果政府官員對於吸毒者的遭遇都毫不知情,那就實在令人遺憾了。
●作者:李家同,清大榮譽教授,原文刊於「作者臉書」,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