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翰母將代亡夫訴訟出庭 委任律師:鄭嫌應再做精神鑑定
去年7月值勤時遭殺害的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一案,15日下午臺南高分院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李家的委任律師林國明表示,李承翰母親因丈夫將於6月16日出殯,擔心心情過於沈重難以負荷,所以未出庭。但仍表達參與訴訟的意願,未來出庭,李母都將代替李父出庭表達意見。
15日下午臺南高分院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由律師林國明代表李承翰母親出席,因爲於本月4日過世的李父,明日有重要的告別式,所以今日才未出庭,但她已決定接替丈夫參與兒子命案的訴訟。
林國明指出,告訴人相當堅持此案應重新再做精神鑑定,因爲原鑑定報告中有許多重大瑕疵,並未審酌重要人證物證,甚至鑑定報告書還出現前後不一致的狀況。
臺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峰也仍主張對鄭嫌的精神狀態再做鑑定,要確認鄭嫌在殺人行爲時是否思覺失調症發作?是急性、間歇性發作或是未服藥的復發?是否影響辨識、控制能力,也要請醫師評估兇嫌是否有反社會人格的問題。
李家的委任律師林國明也表示,像是鑑定報告表明被告智商達76,實際上是遠高於輕度心智障礙50至69的,與鑑定結果所說毫無辨識能力並不一致。今天也已與審判長說明,基於前述理由,再加上與原本替被告做精神鑑定的醫院相比,臺南的奇美、成大2間醫院屬於醫學中心,醫療資源與陣容相對豐富齊全,因此應考量是否要重新替被告做鑑定,但鄭嫌律師則反對再鑑定鄭嫌的精神狀態。
受命法官陳珍如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後強調,日後合議庭會再決定,是否需再對鄭嫌做精神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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